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
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骂他包子,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钱给他不如喂狗,林诺的回答是: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给就给了,有什么关系。
这答案,看起来豁达大度,其实凉薄的可怕,说到底,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
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似乎充满坎坷波折,可是在林诺看来,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他穿了。
某一天他洗完澡,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等再醒来,就到了娘胎里,开始了这一辈子。
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他很听话的读书、写字、习武,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为了讨好嫡支,多分点修真资源,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帮嫡出的堂姐退婚”的任务,他正要拒绝,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