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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穿着昨晚的那套村妇装,坐在小桌前梳理着一头长发。她已经习惯了男装扮相,习惯性的就把长发简单利索的全盘在头顶上。可是,她随即又把头发放了下来。
她想起李信昨晚说过的话。
他说,她是他的妻子。
她知道,古代的女人出嫁后都要把长发盘成发髻的。
于是,她顺着中分的刘海,将左右两侧额际的头发编成两根麻花辫子,再逐步将其余的长发掺和进来,最后盘成了一个精致淡雅的发髻。
说实话,这个时空流行的发髻她实在不会弄。她现在盘的这种,是去年在杂志上学来的。
会好看吗?
她回头看向床上的男人,眼中的期盼带着一丝羞涩。
李信认识林晓以来,她都是一身简便的装束,长发更是随意的盘起了事。如今看她特意装扮一番,显然是为了他而花的心思,他自然是觉得眼前一亮之余,心里更是暖烘烘的。
“好看!”李信来到林晓跟前,忍不住倾身偷了一个吻。
其实李信看女人从来不看重装扮。当日与林晓初识时,她即便是穿着一身破旧的渔民衣衫,他也觉得她好美。那时候两人虽然只相处了一天,但她的善良、聪敏和独立自主,已经牢牢的吸引住他。
“记得那天,我曾许你三书六礼、名媒正娶。如今只有天地为媒、日月为证,确实是委屈你了!”李信十分愧疚。
林晓看着窗外的十里银滩,仿佛还能看见当日他向她求婚的情景。尤其想起当时自己是如何严辞拒绝他的,她不禁莞尔一笑。
如今她终究还是嫁给了他,算是实力演绎什么叫“自打嘴巴”了。
“你笑什么?”李信不明白她因何而笑,但是看到她笑了,自己就不自觉的也跟着笑了。
林晓怕是不会告诉他的,免得他笑话她。
“我在想,我们还活着,就是这个时空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不需要三书六礼,也不需要山盟海誓。我只要我们在一起,活下去。”她看着李信,把昨晚暗自做好的决定告诉他,“我不会再遥遥无期的在这儿等待回家的机会了。所以,你也不必呆在这儿编渔网学捕鱼了。”
“阿晓?!”李信颇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