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了一下,感觉都看不过来了。一看那么多留言好奇她的长相,肯定是张大海又到处宣传这个农家乐主人是个大美女。但无论如何,有流量是好事情。
除了网络媒体,纸媒也是相当有影响力的一个渠道。
余乐乐看还有二十多分钟要下机,所以还投了几个以前相熟杂志的邮箱,像是《xx旅拍》《城市x刊》这一类的杂志会比较适合的,她都发过去了。其实也不抱什么希望,只是想试试。很快收到几个自动回复,她关掉了。审稿最快也要一个星期,慢的可能要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也有。
发完了以后,余乐乐拿起背包结账离开。
从楼下出去的时候,阳光晒得地上一阵阵发烫。余乐乐在舒服的阳光底下,决定暂时不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既然都来镇上了,她就想好好放松一下,买买买,吃吃吃。当然,顺便挖掘几个好厨子,也了解下附近的菜式,也是她要提前做好的功课。
余乐乐敲了下车窗,等方远把车窗降下来,冲他笑:“我们去逛街吧!”
方远本来有点犯困,在车上睡了一会,朦朦胧胧听见这么一句,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啊?”
“走吧,晒太阳去!”
不过,比余乐乐预想中的美好要稍微糟糕一点。在这个小镇想买买买还是比较困难的。余乐乐在那种过时的衣服店里逛了一圈,很快兴致缺缺出来了,在“哗啦啦”精品店里看了一圈,也觉得没什么好买的。像方远这种挑剔到吹毛求疵的类型,更是不可能买什么东西。
方远领着余乐乐往一家小咖啡馆走,但是走到一半,余乐乐看其中一家小餐馆人特别多。正是午饭时候,人特别多,挤得小店面水泄不通。“我们去这家吧!”
他们点了猪油渣炒青菜,四宝拼盘,苦瓜炒鸡蛋,还有一个冬瓜猪骨汤。余乐乐感觉这顿饭算是意外惊喜了,家常菜,但是火候把控很到位,只是味道稍微重了一点。她暗暗记下了这家店,方便以后商量合作。
余乐乐问:“你觉得怎么样?好吃么?”
方远:“还行。”
方远撑着下巴看她一眼:“不过,我还是喜欢你做的烤肉。”
他记得这是余乐乐最喜欢的菜。她不仅喜欢吃,还擅长做。她把肉切得薄薄的一片,要挑三分肥七分瘦的肉,再放在平底锅上煎得卷起来,边缘一定要微焦。往上面撒点辣椒、孜然粉,这样吃起来特别香。只是她的吃法也有点不一样,喜欢用干净的生菜裹上一点芒果肉、糯米饭,伴着烤肉一起吃。
余乐乐笑了:“我记得那一次……”她的笑容收敛了下,也不往下说了。那是她第一次给方远做饭,也做了这一道菜,但那天应该是她做得最失败的一顿饭。
方远望着她,回忆似的想起了某一天。她在厨房切菜,他看了半天,鼓起勇气从背后抱住了她。他表白,她红着脸接受了。后来那糯米饭因为手抖,多放了盐,超级咸。他还记得余乐乐当时说,真是一世英名尽毁啊。但是两个人一边喝水一边狂笑,把饭菜都开开心心地吃完了。
其实吃在嘴里什么味道已经不重要,他当时晕乎乎的,但他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感觉。
方远在笑:“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特别甜。”他望着这油腻腻的桌子,吵吵嚷嚷的大排档一样的环境,又对余乐乐说:“今天是我最喜欢的一天。”逛街很无聊,买东西也很无聊,但是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每一分钟的空气都是甜的。
余乐乐看着他的笑容,心口猛烈地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