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的郦云市,经济刚刚复苏,人文底蕴不够,市政能力也有限,顺理成章滋生了许多隐藏在阴暗角落的第二世界人类。只看当初江家人敢那样有恃无恐地去转移江家外公已经公正过的遗产,就足可以看出郦云市这时社会治安有多么堪忧。
那些穿行在城市灯红酒绿处每日笙歌燕舞前呼后拥的“大佬”们,在形同虚设的约束下过得无比风光。林惊蛰见过这座大厦倒塌时尘土飞扬惨不忍睹的尸骸,却不能否认它风华正茂时曾多么叫人倾倒。
五班这群孩子多半已经放弃了高考,前头几个班级都在安静上课,这么会儿功夫,楼层末端,位置临近厕所的五班同学几乎全围在了走廊拐角看热闹。林惊蛰跟在高胜和胡玉身后刚出现,就得到了如同凯旋烈士一般的待遇——
这群叛逆又自来熟的年轻人争相扑上前来拍打他胳膊和肩膀,七嘴八舌地夸奖——
“哥们,你太牛了!”
“我他妈早八百年就想这样骂李玉蓉内装逼犯了!”
“就是,教的那啥jb英语,单词跟音标都对不上,还tm说自己是伦敦腔……”
一班的学生多少有点优越感,以往和其他班级的学生从不往来。胡玉怕林惊蛰从全是优等生的一班转到这群不太讲规矩的同学当中心理落差太大,赶忙想要驱赶。只是出乎预料,林惊蛰并未如同她想象中那样排斥或者厌恶成绩差的同学,面对大批调侃,他毫不怯阵,甚至还歪着嘴露出个不屑的神情来,抬起胳膊帅气地锤了为首那男生肩膀一拳——
“都快毕业了,我怕她个屁。”
那男生怔楞了两秒,笑容立刻真挚许多,抬手推开几个方才有意无意挡住去路的跟班儿,顺手将胳膊搭在了林惊蛰的肩膀上,这下语气是真的亲热起来了:“哥们儿,林惊蛰是吧,我叫邓麦,以后就是好哥们了。”
他个头高,皮肤黝黑,却因为五官立体的缘故,看上去反倒有种另类的帅气。林惊蛰哪能不认得他?邓麦未来在五班这群学生里算是混得最好的一个,这人从上学起就会来事儿,后来没再读书,也跟高胜他们似的出去瞎混。只是他没跟“大佬”,反倒开起了酒吧,做到最后郦云市临近的几个城市的酒吧几乎都在他名下。林惊蛰对他印象不错,因为这人重情,后头时常去探望胡玉。高胜判决下来时林惊蛰赶回来送行,邓麦提前了一步,还也跟他似的,隐瞒了胡玉去世的消息,叫高胜不至于走得那么痛彻心扉。
这一点,林惊蛰很感激。
有时他想到自己上辈子的没心没肺,总会由衷感到懊悔。那时的他难以接受自己被转到五班的现实,对周围的一切都保持着抵触的姿态,他拒绝和这群印象中“不走正道”的同学们来往,也从未想过胡玉的心里会为此有多么难过。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会意识到自己错过了多么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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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年级到了这个时候,课业就几乎都是在复习从前学过的东西。林惊蛰坐在台灯下,将一本数学书从头翻到尾,极为迅速地阅读着。
他的手边已经摞起了厚厚的一叠书,各门科目应有尽有。
这一年高考到底考了什么,过去二十多年,他真的记不清了。但依稀中还有些范围的印象,无非就是些对一中学生来说,非常难,非常非常难的题。
上了一整天的课,林惊蛰完全没有感觉自己被触碰到那个“依稀的点”,指望老师复习估计是不可能了,他决定自力更生。
回家给停灵的外公上过香后,他就直奔新华书店,在复习区域一本本挑选,将自己的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