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的夜,夜色裹着黄沙,空气又干又涩。
在黄金大道和香料街的交叉口,停着一辆正冒着热气的悍马,悍马样子有些惨,整个前引擎盖都翻了起来,跟张大嘴喘气儿似的。
black尝试着发动了几次,车子象征性突突突了几声,前面的白烟又浓了几分,最后也不突突突地叫了,彻底报废了。
他不耐烦的拔出车钥匙,反手将车门啪的一声关上,走到车头,目光在引擎盖上一凝,然后一巴掌下去,车嘴巴终于给闭上了。
走了几步,下意识地就伸进裤兜里掏烟,裤袋里空空如也,他才想起刚才的烟是安珩给的,又蹙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什么,转身回去又将车门打开,在控制台下的储物盒摸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那张皱巴巴的纸,展开贴在车窗上抚平,然后揣裤兜里,扔下已经报废的车,潇洒地走了。
这个交叉口到3866仓库不算太远,black腿长,走上大约十来分钟就到了。他边走,边摸出手机打电话。
他对手机的要求不高,这个手机随了他很多年,还是最古老的按键式,前不久屏幕在执行任务中压坏了,他才拿去修,维修店的老板告诉他,生产这款手机的公司前几年就已经倒闭了。
他后知后觉,倒闭了吗?其实这手机挺耐用的,反正挺耐摔的。
屏幕虽然压坏了,但是不妨碍打电话。因为工作原因,他们的手机里从来不存号码,都是靠脑子记住,他飞快的按下一串数字,给阿齐兹打了过去。
当初black遇到阿齐兹的时候,是在撒哈拉沙漠里,他就穿了一条红内裤,顶着一头鸡窝一样的头发,胡子拧成一股一股的,满身都是灰不溜秋的像一个原始人一样,坐在一堆破铜烂铁上,眼巴巴的望着他。
那时候,black一个人出去执行任务,为了逃避追击才选择冒险走这一片无人区,却不想在无人区还能碰到人。
后来他决定将阿齐兹带回来,是因为他亲眼看见了阿齐兹将他屁股底下的一堆破铜烂铁变成了一辆摩托车!black吃惊了好久,才突然想起来,这不就是现代版的钢铁侠吗?
人才啊!
据阿齐兹说,他是逃债逃到撒哈拉沙漠来的,中途遇上武装冲突,他被迫踏上这一片无人区。后来车子坏掉已经无法修好,他便有了将车拆了,做成摩托车的想法,但是因为差了一个零件,摩托车始终无法完成,而车里仅剩的食物,节约一点,够撑上十来天,这十几天他做了两件事,第一将摩托车零件保护好,第二祈祷有人过来。
上帝没有忘记他,给他派来了black,如果black是个女人,他绝对会娶了这个给他第二次生命的人,所以后来black问他愿不愿跟着他,他二话没说,心中自然是一百个一千个愿意的。
在3866仓库的外面,碰见了打水出来的孩子们。
这些孩子都是3866仓库的熟人,自然认识black,且对他尤为亲近,见着他便高兴地将他围在了中间,一个个的还没他腰高。
“老大!”
“老大!”
……稚嫩的声音此起彼伏,小孩们爱跟着大人学,都跟着阿齐兹他们叫他一声老大。
black笑着,挨个摸了摸他们的脑袋,因为要节约用水,减少用水量,这些孩子们都是清一色的光头,这一溜圈的摸过去,跟摸卤蛋似的,他自个儿都被气氛感染着乐了。
摸完了,他才注意到孩子们的手里比平时多了一瓶水,black也没多问,只是催促他们快些回家去,晚了在外面不安全。
孩子们却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