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们看着那件不算修身,也不算色彩艳丽的麻布衣服, 兴奋地拿在身上比划。她们在这片大地上, 从未看见有人穿除兽皮之外的东西。在夏天的时候, 即便兽皮裙再怎么短, 尺寸再怎么小。那也是热的,经常裆|部都会被悟出痱子。
所以见到裸|奔的人也不许要惊讶, 仔细一看就能得出这人再穿兽皮裙就得废了的结论。
棉花也已经播种了, 有了棉就有了棉布, 自然比麻布要好得多。
好消息接二连三地进到林旭的耳朵里, 冬小麦成熟了, 水泥的也已经弄了出来——即便效果无法与现世的媲美,但好歹质量也达标了。麻布被制成了成衣, 砖块的烧制速度也越来越快。建房的地基也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
就连林旭规划出来的道路,也已经被柯斯带着人开始除草夲地了。
林旭现在是无事一身轻,压力少了,心情也不错,此时还带着劳伦编草鞋。林旭并不知道草鞋该怎么编,也是按照图纸一点点的和劳伦一起摸索尝试。选的是一种坚韧又柔软的黄草,穿在脚上很软,因为厚实也感受不到地上的石子硌脚。
“克瑞斯, 您试试。”劳伦红着一张脸,想要亲手给林旭穿上她编织的这双草鞋。
结果被林旭制止了,林旭自己拿过那双鞋,穿在自己脚上。然后站起来走了走,没走两部。这双草鞋就散架了,留下林旭光光的脚丫子踩着一堆草。
劳伦:“……”
她似乎并不是个手巧的人。
“没事,你去造纸坊那边上班就成,草鞋也就是个临时部门,又不是天天都需要。你帮我找找合适的,手巧的人,再把编织的技术传授给他们。”
劳伦编不好可不是编织的教程有问题,纯粹是因为这姑娘不合适。
劳伦咬了咬下嘴唇,心里头不是很乐意,她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走向造纸坊。不过,能和克瑞斯多说几句话,一起坐着聊会天,就够她在同伴面前炫耀好几天了。
人们在地里割麦子,他们打着赤膊,干得热火朝天,嘴里还唱着林旭听不懂的歌。但林旭却能从歌声中感受到他们的快乐,歌声是不分民族和语言的,只要能感受到歌里传达的情绪,就是一首好歌。
女人们两个两个的提着藤条框,上边被好几块麻布盖着,女人站在田边,对正在干活的小队说:“吃饭啦!吃完再干!”
男人们放下自己磨制的弯型石刀,笑嘻嘻地互相推耸着去田坎上。
“今天有汤吗?我想喝上次的蛋花汤。”满脸雀斑的男人咽了口唾沫,自从小麦开始收货之后,他们这些农耕队的人是头一批享受到的,每天都有厨房用鸡油烙的饼子,上头来点兔子肉和一小把冲鼻的菁菜,吃一口再来口汤,简直是人间美味。
女人笑了笑:“有呢,待会儿才提过来,人手不够。你们先吃着。”
男人高兴了,几个人凑在一起拿饼子,另一个小藤筐里放的是兔肉和菁菜,男人们用筷子夹起来,把卷饼拿在手上吃。这种卷饼很厚,有点像烧饼,但好歹还卷的起来,也不会开裂变成两半。因为用鸡油烙的,热乎的时候格外好吃。连林旭自己也已经连吃了三天,现在都还没有腻味。
林旭这会儿又开始畅想大米了,只要有了米,就有了米粉。林旭小时早饭就是靠吃米粉解决的。一块钱一碗,对小孩来说能吃的饱饱的。连吃了几年,却一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