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证明这个人心思十分缜密,做事十分周详有计划,本身的各方面素质还十分厉害和全面。
他们这些老牌的杀手之所以成为高手,是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数不清的人命堆积起来的。而no13,却不一样,他好像漫不经心,就能超越所有的人。
可是,自从他的排名上升到这个位置之后,就很少动手了,甚至有人放话,要高薪邀请他,都没有再见过他怎么出手。
他的身份一直是个谜。
史密斯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跟排名第一的约翰一起联手做了一起惊动世界的恐怖袭击案件,才从他口中得知,这个no13当时也是军火组织的人。
前半个月,他听说约翰去了金三角,无聊也跑去蹭热闹,正好知道了no13竟然是一直潜伏在组织里的卧底,还是一名军人,名字叫崔以沫。
可惜,崔以沫现在是个宝呀,这里的政府竭力保他,所以,军火组织虽然在世界上响当当的,但是面对一个独裁的国家,他们也要小心翼翼一些,免不了妥协。
之后,他和约翰看热闹一般地发现有人竟然在通缉榜上发布了崔以沫女儿的通缉排名,都是十分乐见崔以沫倒霉的。
只是,他却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卷进这场事件当中来。
主要是他欠了一个人的人情,这也是他职业生涯中,除这次之外,唯一一次失手,虽然外界一直谣传着那次是自己心慈手软,事实上,是那个人直接找到了伪装中的自己,并在那次混乱的连环案件中救了自己一命。
前段时间,那个人以此为由,让自己出手,并一再保证自己会作为内应,保证他的安全,他这才冒险前来的。
没想到,那个人也这么得不靠谱,让自己被抓了。早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厉害的人,能够破解自己的无序和即时动态密码,他是死也不会招惹这人的。
算了,失策,就失策吧!
好在,自己还有保命的筹码。
史密斯在这一刻心思百转,大口喘着气,呼吸顺畅了,这才挣扎着,努力坐起身,解释道:“no13,相信我,如果有可能,我是十分不想跟你过手的。我也是有自己的苦衷,我欠对方一条命,总是要还的,只是没想到,我的对手会是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