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微澜跟她算混得挺熟了,温温柔柔地笑了笑, 说:“不啊, 上一回面试过了, 我去上班。”
“几点上班啊这么晚出门?你赶得上公交车吗?”
“应该赶得上吧, 我算过时间了,正好五分钟后会到一班。”
周靖柔把烟头掐灭,朝他抬了抬尖尖的下巴:“隔壁工地拉了几辆大卡车来,停在路上一动不动, 把主干道给堵死了,五分钟?五十分钟都别想进来!……上车, 我带你抄小路出去。”
般微澜皱着眉说不会吧, 噪音扰民就算了,还占道,他们公司怎么这么不讲道德啊。往前走了几步,远眺柏油马路的路口, 果然闹哄哄的停满了大卡车, 旁边的自行车道上还停了锃亮的黑色小轿车,一群身披□□的和尚围着小轿车,一手执佛礼, 一手拨佛珠,缓缓转圈。看不出是单纯的念经还是又在做法事。
般微澜想到这群和尚在工地上念经就念了几个小时, 看样子堵路上也得堵至少几个小时, 挠了挠眉心, 把公交卡揣回兜里, 转身上了周靖柔的车。
打开车门,他才发现副驾驶座坐了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戴着墨镜,一言不发。
般微澜顿时有些尴尬,改成拉开后座的门:“我不会当了电灯泡吧?这位是……”
那中年男人回过头,把墨镜稍微勾下来点,露出两只眼皮松弛的小眼睛,般微澜瞧着眼熟,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惊讶的说:“你是昨天酒吧那个……”
“免贵姓曹。”那中年男人冲他笑,一口稀烂的黄牙。
姓曹的年逾四十,又黑又矮,挺着个浑圆的啤酒肚像孕妇怀胎似的,周靖柔一口一个曹胖子喊他,他都笑眯眯的应着;吐出来的烟圈喷他脸上,呛得慌,他也甘之如饴的吸那二手烟,脾气好得不行。
般微澜觉得周靖柔跟曹胖子有点暧昧,又不好多问他们两个现在是什么关系,只能低了头专心致志地看自己的手。他人长得好看,手也十分漂亮,白皙修长的手指微微蜷着,于骨节处透出粉玫瑰似的一抹淡红,赏心悦目,像一件精心雕琢过的工艺品。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便是指腹和掌心里莫名多出一层薄茧,他自幼娇生惯养,性子磨蹭散漫,从来不做辛苦活,也没什么持之以恒的爱好需要频繁用手,不知为何就长茧子了,真奇怪。
般微澜想起小时候看武侠小说,作者写一个使剑的武林侠客,默默无闻的时候背着一把同样默默无闻的剑云游四方。别人看他的剑,才知道他会武功,流露出几分崇敬之情,看不到他的剑,便把他当做贫穷落魄的凡夫俗子,不屑一顾。
许多年过去,侠客饱尝风霜,剑术已练入至臻上境,声名鹊起,一跃成为武林传奇,犹似孤月高悬,可望不可及。他再不需要任何人的崇敬和景仰了,这些年得到了太多,太腻,于是藏起剑,收敛锋芒,在乡野山间做他的凡夫俗子。
侠客这样人物,名字就代表着武林第一,独步天下,不必用任何武功证明自己,自然也不必处处施展身手,能不拔剑,绝不拔剑;能不抬手,绝不抬手。做武夫,做到极致,做凡夫,当然也做到了极致。
此后数年,武林风云变幻,新秀频出,成名的人物就像浪涛,一波换过一波,侠客的名字随时间的长河消磨殆尽,侠客的容貌亦无人记得。只在山间小径的茶棚内,武林人坐下喝一杯茶,看到有个老汉收拾茶碗,指腹、手心覆着一层薄茧的时候,会有人问一句:“老头儿,你这双手也曾练过剑吗?”
小说里写老头儿的手,骨节分明,苍劲细瘦,像一截坚韧不拔的竹子,薄茧是竹子历经风吹雨打留下的痕迹,代表着他过去的辉煌——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