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零食也没有!锅里倒是有剩下的饭菜,两人也没有嫌弃,温热了分吃了,这会儿也消化得差不多,一提到吃宵夜,贺鸿梧咽了咽口水,双眼泛起了光芒。
至于那个蹭饭的龚少卿,倒是很乖巧地喊了一声:“聂叔叔,庄叔叔!”
听听,先喊的还是聂长生,而不是他庄凌霄!被无情甩开了手的庄凌霄黑着脸,看来很有必要树立一下户主的威严才行!
“庄凌霄,艇仔粥快点拎过来!”聂长生像是挑衅他刚刚立下的壮志雄心似的。
庄凌霄:……
宵夜还带着热气,无须加热,现在吃既不会太滚热,也不会冷,龚少卿第一次吃这么平民的食物,吃得口齿生香,欲罢不能,一连吃了两大碗,还意犹未尽。
这一点很像庄凌霄,他第一次吃艇仔粥也是这样,从最初的嫌弃,到现在念念不忘,五六年的时间,逝去了的光阴也已经无法追回。
那还是篮球队跟别院校对决之后相约去吃宵夜的,庄凌霄不合群,没有搭理队友的邀请,叫了一声“师哥”,掉头就走。
被点名的聂长生只好跟队友们请罪,再跟上庄凌霄的脚步,那场篮球的消耗量很大,并行走没多远的两人就闻到了浓浓的香味。
出生“平民”的聂长生当仁不让的推荐起美食来,只是庄凌霄不屑一顾,最终抵不过聂长生的生拉硬扯,半推半就的坐进了脏兮兮的饭馆,等待美食的时间又很漫长,长到他都没了脾气了,宵夜才端了上来。
“油条?”当时的庄凌霄看着粥上漂浮物,不确定地问。
“嗯,”聂长生也不欺瞒,“油条都是刚炸的,很酥很脆的!”
庄凌霄想表达的是,油条这种滋生癌症细菌的食物,怎么能吃进去呢!
聂长生像古代试毒侍卫一样尽责,吃了一口,赞道:“很香!你怎么不吃了?”
见他拨开了油条,聂长生把碗移过去,道:“你不吃油条?给我吧……”
当年的庄凌霄,把碗里全部的油条都拨到了聂长生的碗里,可现在——
“吃吧,”聂长生一丝不苟地挑出碗里的油条放到庄凌霄的碗里,他已经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是吃艇仔粥,庄凌霄都要跟他抢油条吃了,明明第一次吃的时候,是那么的嫌弃……
口味这种东西,一旦变动起来,谁都阻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