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完全看穿了敌人的路数,所以今天你们的任务就是潜伏在这里,如果你屏住呼吸,假装自己是一块石头,那么他们的坦克兵就会错以为你真的是一块石头。等那些坦克靠近再狠狠打。摧毁一辆坦克的人,会得到1辆自行车;摧毁2辆的人会得到一块手表;而摧毁3辆坦克的人,会有幸去总理府见到总理本人。”
军官继续鼓动,这的讲话总体很有效,但是后半段却让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感到困惑,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摧毁1辆坦克的人反而能得到更多,去总理府见个老头子,似乎没有人任何意义。
“好了,都钻到战壕里去,现在起,保护好你们的武器,如果失去指挥,你们将各自为战,绝不退却。”
军官下达完最后的命令,匆匆上车,向后方撤退。
几分钟后,尖锐的呼啸声从天而降,122毫米榴弹炮的炮弹,狠狠砸到了大街附近,很快将两侧主要建筑夷为平地。
炮火准备大致可以暴露出巴基斯坦军队这一天的主要进攻路线,甚至连十几岁的孩子都能看出来。当然炮火不是没有效果,一些废墟下面的战壕被震塌,不少未成年士兵,还来不及看到对手的坦克,就被活埋在下面;但是哈里什再次被天神眷顾,他躲在狭小的空隙内,听着炮弹密集落下,然后渐渐向西方延伸过去。他知道敌人的进攻就要开始了,几天来的战斗中,他观察到敌人的进攻套路从来没有变化。他还没有摧毁过敌人坦克,今天他发誓,必须有所收获。
他不需要伸出头来观察,隆隆的震动表明敌人的坦克正在接近中,巴基斯坦士兵们在后方很远的地方大喊大叫,偶尔响起机枪的点射。
他大致判断了敌人坦克的位置,然后迅速拖着火箭筒,从街道下方的污水管道爬行到对面,这些偷工减料的水泥管子,只有正常规格的四分之一宽,经常造成小镇内排水不畅,事实上,只有营养不良的未成年人能爬过去。
哈里什爬行到一半的时候,可以感受到骇人的震动就在上方,显然一辆坦克正在地速从头上过去,然后是第二辆,动静小了不少。
他终于爬到对面时,然后如同教官教的那样,慢慢伸出头,果然两辆坦克,一前一后已经过去,而后方步兵还不知道在哪里。他小心翼翼扛起火箭筒,这种武器的发射,他用了几分钟就学会了,尽管还看不懂瞄准镜内分划线,但是教官根本没有费心教他们远距离测距的部分,只要求他们靠近到敌人坦克充满瞄准镜的程度,那样绝对不会打偏。
哈里什解除保险,果断扣动扳机。一道火焰喷出,从后面击中了靠后的黄鼠狼步兵战车(哈里什分不清坦克和步兵战车区别),立即就摧毁了这辆昂贵的战车。
阿米尔如果知道他的步坦协同的学院派战法,竟然被新德里街头某个不识字的小扒手找到破绽,应该狠狠扇自己几个耳光。
哈里什赶紧丢掉火箭筒滚下废墟,顺势将被火箭筒点着的衣服上的火苗熄灭。机枪子弹在身后乱窜,他知道附近某个制高点上有人看到了他,他用最快的速度跑过街角,子弹没能追上他。他大半辈子都在与街头警察的捉迷藏,如果跑得慢意味着挨一顿警棍,这是他现在的优势。
此时另一名13岁的下等兵偷偷靠近到,前面那辆正在四处转动炮塔的坦克附近,他想爬上废墟居高临下给那辆坦克来一下,从而赢得自己的自行车,但是动作有些迟缓,被狙击手一枪撂倒。
头部爆裂的尸体就滚落在了哈里什脚下。哈里什捡起溅慢脑浆的火箭筒,再次隐藏起来,他这些天已经摸到坦克的弱点,它们傻大笨粗、视野有限,跑得还慢,其实不难对付,但是一定要小心后方的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