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风的夜里,却响起了呼啸的风声,风未到,叶晚却到了,像是贴沙飞翔的老鹰,又像空中奔跑的猎豹!
叶晚刚在余楠身前站定,带来的狂风吹得众人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了地上。
这还是人吗?特别是叶晚全身还隐隐约约泛着淡淡的红光。
狗蛋早已把汪玲玲扔到一边,连滚带爬到了程忠实身后,全身瑟瑟发抖,打了一辈子的鸟终于要被鸟啄了,可这是鸟吗?
程忠实端着猎枪,目瞪口呆,却是突然想起来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不知道经过多少岁月的流传。
出生于大城市的程忠实,读书其间不知道从哪个同学手中拿到的故事书。
书中描写的漠北风光把他深深的吸引住了,特别是一个强盛的楼兰古国,有着非常神秘的力量。
仅仅依靠一位国师,便能北拒白毛,南抵大唐。那位国师拥有着种种神秘莫测的手段。
只可惜成也国师,败也国师,国师得道升天后,楼兰古国国域逐渐干旱,肥沃草地渐渐沙化。以至于古国慢慢消亡!却留下了无数神秘的宝藏。
在上山下乡的年代,程忠实便选择了所有人都拒绝的可可西里,为的就是传说中的宝藏。可是几十年的蹉跎,最多找到了一些烂石头,虽然也当了一些钱财。
而现在面前的俊美少年,难道是楼兰国师重生,还是这个少年因缘际会得到了其国师留下的宝藏。得道化蝶。这也许就是他敢单枪匹马来无人区的目的。
程忠实一念至此,紧紧端住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叶晚。
“后生,把你身上的东西交出来,你敢来我们的荒漠抢东西,真有能耐啊!”
可是叶晚连头不转一下,牵着余楠手,走到了汪玲玲身边。弯腰,俯身,左手轻握绳索,那能够托拽汽车的绳索便应声而断,手心一截已经化成瀣粉。
余楠把汪玲玲扶了起来,弹拍其身上沙土,拿掉绳索。笑吟吟的在汪玲玲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程忠实生气了,后果很严重,我还是个杀人恶魔好不好?我身上还有一把猎枪好不好?我的铅蛋能把皮糙肉厚的野犀牛都放倒好不好?
什么时候说过的话,别人敢当它是耳边风。
“哒!”的一声,那是击针撞击板机的声音,非常清脆。瞄准的是叶晚的胸部,他要做到一枪致命。前面的敌人胜过烈豹,哪里能够犹犹豫豫,这是成大事者必须的果敢,就如当年毅然决然来到这荒漠里。
枪是好枪,这么近的距离,弹绝无虚发,他甚至看到了叶晚倒下去了。脸上开始浮现出了笑容,神仙又能怎么样,这么近的距离照样击杀!
叶晚的确向后歪斜了身子,那是给他抓住铅弹的手指一点缓冲,同样的,利用这点缓冲的距离能更快速的把铅弹弹回去。
程忠实的笑容还没有完全舒展开,自己的心口已经多了一个大洞,那是铅弹高速飞行带来的气流,把心口的伤洞扩大数倍。
当他意识到情况有异时,下意识的想再去口袋里掏铅弹时,手怎么也听不了使唤,整个人的生机迅速萎靡!像一根被锯断的树干,直直倒了下去。
只是脸上的笑容宛如还在,似乎也夹杂了一点痛苦。
身旁的狗蛋早已跪趴在沙地上,不断的哀嚎哭喊着:“神仙饶命啊,菩萨饶命啊,上帝饶命啊,爷爷奶奶饶命啊,我家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两三岁的小儿……”
“姐,你看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