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择手段。这才是杀手行事的真正准则。不存在高尚与低劣。
高立只留下了一柄枪。或许那一柄被他放在了孔雀山庄,但这已经无所谓了,杨慕玄至少知道一点,就是高立从放下那柄枪时,他就已经不是杀手了。
所以这柄枪,也不再是杀手的兵器,而是成了一个武者的兵器。
是兵器依旧逃不了杀人的命运,但是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这是枪在高立手中时给人的感觉。
而现在这柄枪在杨慕玄手中却没有了那种阴冷。
银枪,却比雪还白,比光还亮,亮得耀眼。
如果说这杆银枪在杨慕玄手上变成了一个发光的太阳,王大小姐手中那杆枪则仿佛一个黑洞,银枪反射出的光线被这杆枪尽数吞噬。
王大小姐长枪一顿,“枪为霸王枪,我是霸王枪王大小姐。枪有十三式,请。”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杨慕玄本不会用枪,正如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剑客一样。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银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记得王大小姐在挑战金枪徐时,金枪徐就行过此礼。他有样学样不过同样表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也是对霸王枪主人的尊敬。
王大小姐并没有表现出面对金枪徐行礼时的那种傲慢。她抱着枪,坦然受了这一礼,然后将长枪立在地上,双手同样合抱,手中仿佛虚握长枪,对着杨慕玄庄重一礼。
她的动作杨慕玄明了。王大小姐受此礼时代表着霸王枪,回礼则代表着自己。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这个道理王大小姐懂,只是霸王枪有属于霸王枪的荣耀。她不能使这杆在江湖上有名的枪在她手上蒙尘。
杨慕玄道:“请。请让我见识一下霸王枪的威力。”
王大小姐点了点头,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枪风未到杨慕玄身际,从枪上散发的一种气势却已经到来。这是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在这种霸气下,天地万物仿佛都要低头。
杨慕玄也低下了头,不过他并不是臣服于这股霸气之下。他低头只是为了更好的躲开这一枪。
当他从铁枪抡起的圆弧中抽身离开后,他道:“好,这才是霸王枪。”
王大小姐傲然而立,道:“我爹虽然不在了,但是他还有一个女儿。我在,霸王枪就在。”
她的声音说不出的低沉,却字字铿锵有力。
杨慕玄神情庄重,他双手紧握长枪,道:“好,霸王枪王大小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