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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孩子
县里回去的时候,鬼使神差的从卖菜的集市里转了一圈。

    她来的时候菜市正热闹,各种叫喊声都有。

    魏悯看了一圈猪肉的价格,想起成亲这么久,阿阮都没吃过两回肉,心思不由得活络起来。

    魏悯写的一手好字,想起包袱里的笔墨纸砚,干脆在茶馆铺子那儿点了杯茶,借她桌子一用,就摆起了代写家信的摊。

    这种生意不是说有就有的,魏悯在那儿坐了一天,中午就喝了两杯茶,到了傍晚,钱离买半斤肉还差些。

    再晚会儿,猪肉铺子就该关门了。

    魏悯数了数手里的钱,揣兜里了。

    茶铺老板看魏悯一天了,见她似乎想买什么钱又不够,就给她指了个方向,“码头那儿有卸货的生意,当天结钱,你要不要去试试?”

    她说这话时调侃的成分居多,毕竟读书人心气都高,觉得自己拿笔的手金贵无比,哪里愿意去干那些粗重活。

    魏悯一愣,真心诚意的谢过老板,提着行李去了码头。

    在县里,花钱的地方多,赚钱的地方也不少。只要肯吃苦,愿意受罪,总归是饿不死的。

    码头这种地方,就是让人饿不死的地方之一。

    魏悯提着包袱往那一站,身上书生气十足,让觉得她是个只能提笔的秀才。但当她换上粗布麻衣,挽起袖子,将麻袋甩上肩头的时候,爆发的力气和韧劲,不由得让人刮目相看。

    卸了一船的货,魏悯才凑够买肉的钱。

    卸货的老大发钱时从魏悯面前走过,瞥了眼她磨出水泡的手,没说什么,却多给了几枚铜板。

    魏悯换回自己的衣服,把脖子和脸上洗干净,这才提起自己放在一旁的包袱。手心的水泡碰到东西,又是一阵钻心的疼。

    魏悯买了半斤猪肉,剩的钱又买了点糕点,这才披着夜色回去。

    才走到青禾村,魏悯就借着月色看到站在村口等她的人。

    笑着快走了几步,问他,“你怎么过来了?”

    阿阮抬手,先比划道:

    ——我看你还没回来,就出来看看。

    比划完手也没放下,顺势要接过魏悯手上的包袱。

    魏悯微微躲开他拿包袱的手,将买的糕点递给他,“趁热尝尝,剩的留你下次吃,别什么都往阿洛嘴里塞。你太瘦了,他少吃点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