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褚清辉歪歪头。
“……不错。”
褚清辉忽然高兴起来,一把坐下,将云团糕往他面前推了推,“那先生再吃一个吧!”
闫默微不可查地僵了一下,才缓缓伸出手,捏起一个软绵绵的粉团子送入嘴里,快速嚼了两口后咽下。
实在太甜了。
褚清辉看他表现,却误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喜欢,欢喜道:“先生也觉得很好吃对不对?我最喜欢云团糕了,那天先生热气腾腾的样子,就像云——”
她忽然意识到失言,赶紧捂住嘴巴,把接下来不太敬重的话吞下,圆溜溜的眼睛讨好地弯起来。
但她的话,闫默那天就听清楚了,她说他像云团糕,实在是个匪夷所思的比喻。这又甜又软的粉团团,难道不是更像她自己?
闫默选择当做没听见,见她眨巴着眼睛,顿了一下,道:“玫瑰糖?”
“嗯?”褚清辉一时没弄明白,想了想,才知他是在问,既然云团糕是她最喜欢的,玫瑰糖又排在哪儿。
她笑眯眯道:“玫瑰糖是最最喜欢的,最最喜欢的只有一个,最喜欢的可以有好多。”
这种言论,闫默闻所未闻。
他不说话,褚清辉也不觉得冷场,原本先生和她说话,都是只有两个字两个字的,今天说了好几个字,又得知先生和她一样喜欢吃云团糕,她已经很意外很惊喜了。
“对了,先生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玫瑰糖?”她记得上次送糖给先生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喜欢。
闫默下意识看向她的腰间,那里果然挂着一个粉色的小荷包,散发着淡淡的玫瑰清香和蜜糖甜味,这样的荷包,他有两个。
十余年前,她送他第一个荷包时,曾说过最喜欢玫瑰糖的童言稚语,不知何时,那些话竟变得这样清晰,仿佛就在耳边。
“猜的。”他说。
御花园里,红梅盛放之际,皇后邀众命妇以及各家小姐入宫赏梅。
这一天,天空飘着小雪,褚清辉一身猩红银狐滚边披风,头上戴着南边进贡的红珊瑚首饰,亭亭玉立在雪地上,肤若雪,发如墨,唇似丹,倒比凌霜傲雪的红梅更娇艳几分。
众人见了她,无不胸口一窒,仿佛是被这寒风吹得喘不上气来。
想当年,皇后就是都城内出了名的美人。不想如今,昌华公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等绝世的容貌,无人可出其右的出身,既令人向往,又仿佛有一种看不见的迫力,让人不敢也不想靠近她。似乎一站在她身边,就会被她的光芒完完全全掩盖下去,徒留自惭形秽。
褚清辉得了皇后的懿旨,负责招待诸位小姐,领着她们赏梅。
她在前头走着,众人与她隔了数步远,只有表妹林芷兰敢陪在她身边。
褚清辉没觉得什么,这些年她早已习惯,身旁亲近些的同龄人,只有林芷兰和伺候她的紫苏。
带着小姐们在红梅园中逛了一圈,褚清辉去向皇后复命,之后单独带着林芷兰回到永乐宫。
一入殿内,被地龙烧得暖暖融融的气息袭来,褚清辉舒适地叹息。
紫苏伺候她将被雪沾湿的鞋履脱下,换上干燥暖和的新鞋,又把披风解开,穿上柔软的常服,头上的红珊瑚首饰也摘下。
不过片刻,褚清辉就已经裹着毛茸茸的毯子,缩在软榻之上,喝一口热腾腾的蜜果茶,满足地眯起眼睛。
林芷兰也被伺候着换了双鞋,安坐在铺了毯子的绣墩上,手里被紫苏塞了一杯热茶。
她见紫苏熟练利落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