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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顿
    吃饱喝足,季初桐捂着肚子,下巴搭在喻暖家的餐桌上,当咸鱼,哦不,当肥鱼。

    他攥着一把糖回家之后,愉快地哼着歌。

    哼着哼着,忽然发觉自己哼的这调子好像从来没听过。

    他忘性大,有时候会连自己写的歌都会忘。

    用他的话说,这就跟吃饭一样,他喜欢吃辣子鸡,但要是连续一个月吃辣子鸡,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碰辣子鸡。

    同样,他写这首歌的时候,一天要哼上几百遍,还不止哼一天,这时候,写完就相当于解放,最近一段时间,自然是不会再去听。

    虽然忘性大,但他只要把听过一次的,下次听就会有印象。

    平时哼歌,都是随心乱哼,想唱就唱,走调也唱,很多时候,他的灵感就是这么来的。

    当然,这是商业机密,他肯定不会对外说的。

    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有哼出新调子了,自从发生了某件事,让他脆弱的小心脏遍体鳞伤,他就没再写过歌。

    似乎……有两年了。

    季初桐大致算了算时间,很快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嗨皮地跑去放乐器的房间拿吉他。

    来得好不如来得巧,既然哼出了新调子,那他就试试写下来。

    没准儿,这是一个能让咸鱼翻一次身的好调子。

    当年的娱乐圈“点金圣手”“音乐天才”,真的不是说说而已,季初桐认真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

    谁能想到,两年没再写过歌的他,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把一首歌的作曲编曲都搞定了,还录了试听做了简单的修音。

    “天才真可怕。”

    当季初桐把录下来的试听片段发给顾曲时,对方只回了这一句话。

    老实说,季初桐自己也奇怪,这两年,他完全找不到一点儿灵感。

    为了找回写歌的感觉,他甚至跑到了国外,但因为没有什么起效,彻底颓了。

    就好像顾曲说的,他就是一折翅天使,从天上摔倒人间,变成了土鸡,再被b市的太阳烤一烤,撒点孜然,就能上桌。

    但是他今天竟然写出歌了,还很顺畅,一点都不卡。

    因为他写歌的时候,满心想的都是……

    “这是我要吃的。”

    察觉到对面人投过来的目光,喻暖把面前的饭碗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也不能说她小气,原本是两个她吃的份量的菜,季初桐一过来,就好像蝗虫过境一样,把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虽然把他比作蝗虫很不礼貌,但是……他就是吃得多!把她的那份都快吃啦!

    生怕季初桐过来抢似的,喻暖又鼓着腮帮子瞪了他一眼。

    季初桐被她这小猫护食的模样逗笑,刚刚在家里,写完歌后觉得有点饿了,拿起手机正准备定外卖,就看见小号微博的特别关注有了新动态。

    点开一看,被喻暖发的那几张美食图刺激得两腿发软,方才还只是一点儿的饿意,瞬间发酵,让他口腔里的唾液腺都变得活跃了。

    看到她回复一条评论,说想吃就去求她。

    他也不知道怎么了,真去敲门求她了。

    现在想想,挺不要脸的。

    季初桐点点头,暗自肯定这个想法,仿佛被说不要脸的人不是他一样。

    他双手撑在桌上,看着对面扒拉两口饭就警惕地看自己一眼的小姑娘,忍俊不禁。

    看着喻暖这小模样,季初桐又觉得,他还能更不要脸一点。

    他腾出一只手撑着下巴,提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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