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攥着一把糖回家之后,愉快地哼着歌。
哼着哼着,忽然发觉自己哼的这调子好像从来没听过。
他忘性大,有时候会连自己写的歌都会忘。
用他的话说,这就跟吃饭一样,他喜欢吃辣子鸡,但要是连续一个月吃辣子鸡,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碰辣子鸡。
同样,他写这首歌的时候,一天要哼上几百遍,还不止哼一天,这时候,写完就相当于解放,最近一段时间,自然是不会再去听。
虽然忘性大,但他只要把听过一次的,下次听就会有印象。
平时哼歌,都是随心乱哼,想唱就唱,走调也唱,很多时候,他的灵感就是这么来的。
当然,这是商业机密,他肯定不会对外说的。
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有哼出新调子了,自从发生了某件事,让他脆弱的小心脏遍体鳞伤,他就没再写过歌。
似乎……有两年了。
季初桐大致算了算时间,很快又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嗨皮地跑去放乐器的房间拿吉他。
来得好不如来得巧,既然哼出了新调子,那他就试试写下来。
没准儿,这是一个能让咸鱼翻一次身的好调子。
当年的娱乐圈“点金圣手”“音乐天才”,真的不是说说而已,季初桐认真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
谁能想到,两年没再写过歌的他,只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就把一首歌的作曲编曲都搞定了,还录了试听做了简单的修音。
“天才真可怕。”
当季初桐把录下来的试听片段发给顾曲时,对方只回了这一句话。
老实说,季初桐自己也奇怪,这两年,他完全找不到一点儿灵感。
为了找回写歌的感觉,他甚至跑到了国外,但因为没有什么起效,彻底颓了。
就好像顾曲说的,他就是一折翅天使,从天上摔倒人间,变成了土鸡,再被b市的太阳烤一烤,撒点孜然,就能上桌。
但是他今天竟然写出歌了,还很顺畅,一点都不卡。
因为他写歌的时候,满心想的都是……
“这是我要吃的。”
察觉到对面人投过来的目光,喻暖把面前的饭碗往自己这边挪了挪。
也不能说她小气,原本是两个她吃的份量的菜,季初桐一过来,就好像蝗虫过境一样,把菜都吃得干干净净。
虽然把他比作蝗虫很不礼貌,但是……他就是吃得多!把她的那份都快吃啦!
生怕季初桐过来抢似的,喻暖又鼓着腮帮子瞪了他一眼。
季初桐被她这小猫护食的模样逗笑,刚刚在家里,写完歌后觉得有点饿了,拿起手机正准备定外卖,就看见小号微博的特别关注有了新动态。
点开一看,被喻暖发的那几张美食图刺激得两腿发软,方才还只是一点儿的饿意,瞬间发酵,让他口腔里的唾液腺都变得活跃了。
看到她回复一条评论,说想吃就去求她。
他也不知道怎么了,真去敲门求她了。
现在想想,挺不要脸的。
季初桐点点头,暗自肯定这个想法,仿佛被说不要脸的人不是他一样。
他双手撑在桌上,看着对面扒拉两口饭就警惕地看自己一眼的小姑娘,忍俊不禁。
看着喻暖这小模样,季初桐又觉得,他还能更不要脸一点。
他腾出一只手撑着下巴,提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