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冬来, 佛心山山顶的皑皑白雪还未开始消融, 半山及以下的山野, 已是枯枝吐芽,涓流复涌, 小型的动物开始在草丛中出没,显露出一派盎然的生机。
简禾所说的野兔, 是佛心山最常见的一种长毛兔, 灰扑扑的, 每一只都长得有猫大, 肉质肥甘厚腻, 又嫩又甜。
不过,这些长毛兔虽然好吃,却不容易捕捉。它们动作非常灵敏,受惊吓时老喜欢往带刺的草丛里钻, 巢穴也都是建在层层荆棘之中的。繁厚的长毛能帮它们抵御荆棘的小刺, 出入完全不成问题。再皮糙肉厚的人,都没办法如它们一样来去自如,等把拦路的荆棘斩掉,兔子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对于贼窝的小孩来说,平时很少有机会下山, 更别说进城,就连玩耍也只能在威风寨附近玩, 这是他们为数不多的“春游日”。一回想起把它兔子串在柴枝上烤的香味, 包括简禾在内的十几个威风寨的孩子都直流口水, 眼放金光。
简飞和几个高大的山贼领着众孩子,往长毛兔时常出没的山沟走去。淡金色的阳光从茂密的枝叶缝隙间洒落,泥土湿乎乎的,两旁的草丛时不时传来小动物跑过的声音。
不管夜阑雨情不情愿,简禾从出门起就霸道地抓着他的手不放开,一路高兴地说着自己去年抓长毛兔的经验:“小黑,一会儿你不要急着学,我会慢慢教你的,我们先挖陷阱,抓一两只来填饱肚子再说。”
“哦……”
“还有,今天你不许离开我三尺之外,一定要紧紧地跟在我身后。要是你被豺狼叼走了,我可不管你。”
夜阑雨“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从踏出威风寨的门开始,他就在悄悄地描绘着山路的形状,窥伺逃跑的时机。
走了大半个时辰,都没见到任何猎户或农夫的小屋。人为踩踏出来的小径长满荒僻的野草,七绕八拐,枝条低垂,若不是事先知道,根本不知道那里有路。有一段山路甚至贴着山壁,只有半米宽,旁边就是陡峭的斜坡,若是光线不好、稍不留神,就会一脚踏空,滚到不知名的地方去。
再加上,春天刚到,万物复苏,很多冬眠醒来的动物都饥肠辘辘,正要觅食……平安无恙地逃跑,远比他想象中困难一百倍。
该怎么办呢……夜阑雨不甘心地抿了抿唇,敛起了目光,闷闷地走路。
简禾看他脸色阴沉,还以为他被自己吓唬出毛病了,连忙单手搂住了他的肩膀,嘻嘻道:“怎么,害怕啦?不用担心,我们人这么多,没有动物敢过来招惹我们的。就算有,我也会保护你的。”
傻子不愧是傻子,今天过后,你就见不到我了。
“我没说我害怕。”夜阑雨扭开头,不领情道:“你顾好自己再说吧。”
“你以为我在吹牛吗?”简禾绕着他转了一圈,快活地道:“不骗你,论爬树,威风寨里面没人快得过我。你爬过树吗?不用说,看你长得这么娇滴滴,又细皮嫩肉的,答案肯定是‘没有’,我说对了吗?”
夜阑雨眉毛倒竖,生气地朝她投去了两道谴责的目光。
“怎么,又不高兴啦?小黑,你啊你,真是好玩死了。”简禾嬉皮笑脸地晃来晃去,她从来都不害怕被夜阑雨瞪,相反,每次惹恼他时,她心底都会浮现出一股诡异的兴奋感。仿佛亲手让一尊漂亮的仙子玉像拥有了烟火气,让她特别有成就感。
夜阑雨不理她,气鼓鼓地加快了脚步。
“哎,别走这么快呀。我说真的,如果遇到了危险,我就先挑一棵最大的树爬上去,再把你也拉上去……”
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