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清清摸了摸鼻子,突然觉得陆萱这样自信的样子还蛮可爱?至少比她整天装出纯洁单纯的小白花的样子看着顺眼多了。
摸了摸鼻子的手又伸过去扯了扯陆萱的脸,看着白莲花炸裂,她心情莫名好了不少,好心劝道:
“联系方式不能给你,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秘密,沈修他口味独特,不喜欢清纯不做作的小白莲,反而喜欢酷炫狂霸拽的霸王花。”
陆萱将叶清清拉扯她脸的手挥开,心里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但也开始反思。
在叶清清的生日宴时,她几次三番找沈修搭话都没有什么成效,他不喜欢小白莲这个可能是真的,但是不是喜欢霸王花呢?
她得自己考察,才不能轻易相信了情敌。
心里想清楚了,她脸上多了些诚恳:“我也知道,咱们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好,但其实也不坏。你还记得你以前有一家特别喜欢去的小饭店吗?”
叶清清在原主的记忆中找了找,很快就知道她说的是哪家了。
当初原主大概刚上初中的年纪,整个人都处于中二时期,富家千金当腻了,偏要体验一下穷苦人民的疾苦。
正是在那样的时期,她有了一家非常喜欢去吃饭的贫民饭店。
其他人只以为是那家饭店合她的口味,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时发生了一件事,一件相当久远的事,现在的叶清清在记忆中翻出这段记忆,都不敢相信会是发生在原叶清清身上的事。
那时候的她,也是天不怕地不怕,只觉得那家饭店味道不错,经常约着陆萱或其他朋友一起过去吃。
有一次,是陆萱约了她过去吃,结果等她到了却受到陆萱的消息说有事去不了。
她就自己一个人吃了一顿,吃完的时间有点晚,回去的时候,被一个陌生男人拖进小胡同里非礼。
一个无忧无虑的千金大小姐,根本没有经历过那种事,即使她再心高气傲,也是吓坏了,特别是被陌生的手捏住胳膊按到脏兮兮的墙上时,她整个人都崩溃绝望了。
原主平时是连被人摸了一下都要大发雷霆的有点保守的女生,她根本无法想象,被陌生人按到墙上,她之后再回响这件事的时候还觉得,如果那陌生男子真侮辱了她,她事后会自杀也说不定。
或许是几年前的风气比现在要好,也可能是她运气好,当时有一个路过的路人将她救了下来,干净的衣服披到她身上,好心送她回家。
可怜原主当时吓得要死,精神都虚弱了,自己缩在干净的外套里,不知道那人长什么样子,不记得那人的声音,如果不是事后再翻出那件外套,她甚至不知道那人是男是女。
事后,等她情绪平静了,她还会和人一起去那家饭店,心里甚至还念着那个救她的人。
直到后来渐渐大了,见识广了,才慢慢将这件事尘封。
如果不是今天的陆萱提起,叶清清甚至不知道,原主也有那样单纯的少女时代。
叶清清将原主已经模糊的记忆反反复复想了好几遍,心里有了别样的心思,不动声色道:“记得,不过那家饭店现在还没有倒闭吗?”
陆萱诚恳的脸上多了一丝笑意:“现在这个社会什么都变得快,难得那家饭店,现在都没倒闭,之前那个坐在小推车的小男孩,现在都上小学了!”
“这么说你为了约我,还特地实地考察了一番。”
叶清清不知道自己这样想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