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代初期去办离婚的,只要对区里的办事人员说,是封建包办婚姻,就可以提出离婚。
待办事人员查明情况后,就给予办理。
当时,这部婚姻法的出台,是为了解放广大妇女,不再受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能自主选择婚姻。可是,这其间也有漏洞可钻。
因为,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有少部分从乡里混到城里改了门庭的,就是借着这部婚姻法的出台,和农村媳妇大张旗鼓地闹起了离婚。
最后,大多是离婚不离家。
以致于他们在城里有家有口,而在农村老家,还有一房媳妇在替他们赡养爹娘,抚育孩子。
如果章启铭也采取这个法子,先以反对封建包办婚姻为由,单方面地提出离婚。然后,再和那个女学生去注册登记结婚,家里还真拿他没辙。
而她呢?
按照乡俗,却要继续顶着个章家儿媳妇的名号。
也就没了自由。
这对她,是不公平的。
她一定要赶在婚姻法出台之前,把这个婚给堂堂正正的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