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开开了,一条被擦干净爪子的细犬跑进来,跑到床边上,舔他的手。
一只矮矮胖胖的小京巴费劲巴拉的翻过门槛,连滚带爬的跑过来,蹿到脚踏上,唧唧的叫着。
没错,这只鹦鹉就是小公主送的。小公主读书学到‘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两首诗分别是诗经和颜真卿的作品,小公主很想要一只报晓的公鸡。
她想要什么都很简单,只要拉着父母的胳膊晃啊晃,晃啊晃,就能得到。
一只鸡到不算什么,可是公主的寝宫中养一只鸡实在不像话,坤宁宫中的宫人凑在一起为娘娘商议这件事,商议了两天,负责添水添米的人看到房檐下会吟诗的鹦鹉,送去和一只叫的清脆嘹亮的公鸡养在一起,又过了几天,鹦鹉终于学会鸡叫了。立刻送到公主眼前。
公主刚开始很喜欢,第二天早上就崩溃了。她要睡一个小小的懒觉,可是这鹦鹉醒得早,醒来之后就开始叫,叫声也是那样高亢嘹亮。于是,小公主就把这只很可爱的鹦鹉送给她最喜欢的大哥啦~
朱佑桢笑看细犬的四条大长腿和京巴的四条小短腿,凑在一起显得高的越高,低下头才能舔到小矮狗的头顶,那矮矮的小京巴四条腿加一起都比不上人家一条腿。
准备起床时才发现自己腿疼,准确的说是腿上的肉酸痛,平时不跑这么快也不跑这么远,昨儿是累的狠了。
“真可惜,不能放你去追油糕。”朱佑桢一瘸一拐的走到桌边,默默的用桌上的油糕喂狗,以此泄愤。
细犬很开心的吃掉了。
太子换了一身更轻薄的衣裳,一路溜达过去,就算是热身了。他笑的更灿烂了:“二弟啊,起床锻炼了。”
朱佑杲昨晚上熬夜了,因为有六个不会写的字被钱娘娘盯着每个字写了五十遍,因为他拖拖拉拉的,写到很晚很晚。现在有点爬不起来,又不想在这家伙面前示弱,咬着牙爬起来:“早就醒了,等人来请呢。”
太子一脸嘲讽,斜眼看着他。
俩人按照昨天的路线又跑了一遍,只是跑的更缓慢——还用问吗?
猛然做了大运动量,第二天当然会酸疼,走路都累,更何况是跑步。
朱佑杲身上也疼,只是他年纪小,恢复的更快一点。
而且有人在后面追,就更有动力了!
不知道从哪里乱入的几只猫,跟着俩人一起跑,跑了一会又追着老鼠跑了。
朱佑杲:“啊啊啊啊救命啊老鼠!”
于谦跟在太子身后看着他咬牙切齿追着二弟,跑了这一圈,得有好几里地。
于太傅不想说什么,这太无聊了,早起应该读书!
这么无趣又没有意义的事儿,大概只会有这两天吧?
他想错了。
太子和小屁孩弟弟为了颜面问题坚持下来了,每天都要追逐奔跑。
每天的成绩都一样,谁也追不上谁。
于谦特别想问一问,殿下您刚开始追二殿下的时候,是为了打他,怎么您现在忘了么?还打不打了?
他按耐住情绪,谨慎仔细的又等着。
十五天后。
“嚯哈哈哈哈,大哥你不用白费心思了,去做点正经事吧!大好春光都被你浪费了!”
“二弟你的字写了吗!书背了吗!不要让钱娘娘生气!”
“不劳你费心,我有人管!”
“长兄如父,我哪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