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小时候身体不好,最怕的就是药味,最讨厌的就是油乎乎的吃食。受此影响,竹竿到现在都特别腻歪肉食。向阳小学食堂的饭菜已经算是市中翘楚,从卫生到营养再到口味那都是有严格的管控的。然而就是这样一所小学的食堂,竹竿依旧不会打荤菜,哪怕打了也会把肉片肉末和水晶肉给挑出去,只吃荤菜里拿来当配角儿的素材。竹竿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他不会因为药味而打退堂鼓,反倒在这区区一碗鸡汤的面前感到饥~饿~难~耐,甚至胃里都产生出灼烧感。
庞小胖爱吃肉,肥肉瘦肉五花肉,他几乎没有不喜欢吃的肉。也因此吃过太多~肉的庞小胖对肉是否美味的评判是很苛刻的。鸡肉这种东西常见得不得了,作法也多到难以计数,可是这区区的鸡肉想要做好,却不是一般的难。单说这炖鸡汤,如果追求汤的完成度,那就必须让鸡的美味完全溶于汤中,可这样鸡肉就会变得又老又柴,口感干涩的同时也香味尽失。都说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其实熬汤的鸡肉才真真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想要炖汤的鸡肉好吃呢那又是本末倒置,因为想要鸡肉好吃,一开始就不该选择会让鸡中的精华流进汤水之中的做法。所以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鸡肉与鸡汤就犹如这鱼和熊掌。庞小胖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汤好喝,肉也好吃的炖鸡。
等温岩把盛着鸡汤的小碗放在庞小胖面前的时候庞小胖才发现自己错了,还是大错特错、错得离谱。面前的白瓷豁口小碗碗底比较浅,然而装在其中的鸡汤还是呈现出普洱茶汤般浓郁的深橘红。金色的鸡油薄薄地覆在上面,热气蒸腾里汤水中,乌鸡鸡肉的每一块儿都染上了大红菌的红,因此呈现出漂亮的嫩粉色。当小碗被放在桌面上,汤中的鸡肉也跟着颤巍巍的轻轻晃动,可见鸡肉之软嫩已经达到了接近肉冻的程度。
“好了,开饭!”
“好!”
“谢谢阿姨,我不客气了。”
竹竿还会客套上两句,庞小胖是端起碗来就先夹起一块鸡肉送嘴里。两位出身不同的小太子一点儿也不嫌弃温子贤家的晚饭只有一个炖鸡一个白饭,吃得那叫一个香。
“……”
温子贤不安地看向温岩,眼中写满了自责:他明知妈妈身上的负担很重,还带了同学回来吃饭。这一顿饭肯定又要吃掉妈妈不少的血汗。他光是想到这些就没法端起碗来,只觉得桌上那双竹筷像定海神针那么沉重。
温岩看出了温子贤的心思。
她一边有些好笑这孩子的多心,一边又为这孩子柔软过头的心思略略感动——在她过去几十年的人生中,曾经有一个人为她这样着想过吗?曾经有一个人能够看见她肩上的负担,并对她说过:“你背负这些不是理所当然,你的付出也不是理所应当”吗?
『爱瑞斯,你虽然是圣女,但你不需要背负整个国家。』
金发的骑士在阳光里向着她递来了一朵小小的野花。
……好吧。白骑士不算。那个任何时候都义正言辞的混蛋从来没有违背过正直、公平和善良的美德。也因此堕入复仇之渊的自己才会与他决裂,最后一剑为他送葬。
按下因为回想起白骑士而微微跳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