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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姝色与我 1

    血液是薛眠最大的秘密。

    因为腺体的残缺,他的信息素甜腻得不可思议,大量的信息素溶于血液之中,薛眠的血液有令人上瘾的魔力。第一次接吻时宫朗无意咬破了他的嘴唇,那之后宫朗很长一段时间没碰过薛眠的血,直到后来再次尝到薛眠的血液,宫朗多日来莫名其妙的干渴和焦躁才得以缓解。

    “你的血真跟毒品似得,”宫朗意犹未尽看着他唇上那抹艳色:“一沾上就永远戒不了。”

    “那你出国就相当于强制戒毒,”薛眠心里暗爽,嘴上却非常善解人意:“幸苦我们大少爷了。”

    宫朗的父亲想他出国深造,宫朗是个上进的人,即使情感上恨不得和薛眠捆一块儿,他也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宫朗毫不在意:“你给我寄你的血,一个月一次啊。不寄我就飞回来上了你。”

    薛眠:“……”

    他顿了一下,终于忍不住骂了出来:“你变态吧?寄血?”

    “我就是变态,”宫朗说:“我只对你一个人变态。”

    大一那年的期末英语考试,薛眠给前排的考生掰了半块橡皮擦,他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前面忘带橡皮和铅笔的考生就是大名鼎鼎的宫朗。开学时他收到了一大箱五颜六色的橡皮擦,正当室友和薛眠一起苦苦思索哪个神经病居然网购这么多橡皮时,宫朗走到了他面前。

    “我一个暑假都在想你,”宫朗对他说:“橡皮擦还你,把我的心还给我?”

    宫朗是撩人高手,做事虽然幼稚却也异常高率,被他撩过又甩过的Omega可以将A大气势宏伟的校门堵死。但宫朗就像真的栽跟头一样,一喜欢薛眠就喜欢了整整四年。

    分开时宫朗咬住了薛眠白皙的耳垂:“不许沾花惹草,安安分分等我回国。”

    薛眠嗤笑一声,不屑和不安分体现得淋漓尽致。

    宫朗见他这么嚣张也不生气,他知道薛眠心气高,遇上自己前的人生都顺风顺水,大概从来没想过将来会被另一个比他背景更好的人喜欢上、还被压得死死的。

    没关系,反正他有的是办法好好管教他。况且薛眠性子里的这股烈劲欺负起来出人意料地有意思。

    “你是我的,”宫朗放开那块软绵绵的耳垂,着迷地看着面前人灯光下雪白的肌肤,他恨不得把薛眠弄得满身掐痕、让对方全身上下都沾染他的信息素,这样所有人都会知道这个Omega属于谁:“我的宝贝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