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你就要和社团里的人一起出去了吧。”
还欢道:“不远。火车,四个小时。”
向岭道:“好好照顾自己,手机联系。吃的我会让陆洲安排,你尽管去。”
“嗯。”
还欢这次的行程两天一夜。向岭心道,也就是说自己两天一夜不能看见还欢。
还欢会和他不认识的人一起制造没有他的记忆,还欢会认识越来越多人,结交更多朋友,知道更多事情。
以后,还欢会长大会独立,然后再也不是非他不可。如今还欢也越来越勇敢了,不会一直要黏着他依赖着他。
向岭忽然意识到,以前的还欢是个王子,在楼兰算是个小领袖,也曾去过京城皇宫。他从来就不是个胆小懦弱的人,更不如外表那般愚钝,只是因为不熟悉这个与他认知太大出入的环境,而向岭又是他所认定的“恋人”,才会如此。
心底居然有怪异的感觉。
说不上是什么感觉,因为向岭从来没有过。
“还欢,你们这次去旅行应当有表演的吧?”
他以前也曾待在这个学会,印象中每次出门玩都会有营火会和表演。
“是的。”
“那你表演什么?”
“还没决定……”还欢想了想道:“跳舞?笛子?或者唱歌。”
“哼……”向岭只觉得心底更酸了,低声道:“我都没看过你跳舞和唱歌。”
还欢笑道:“以前,见面第一天,岁首节你看我跳舞。”
“看的是那个大王又不是我。”向岭故作委屈,像个小孩子般瘪了瘪嘴。
还欢笑着摇了摇头,往后迈了几步,手缓缓抬起。
向岭一愣,就见还欢在他眼前开始缓缓起舞。
“在这个时代,第一个给你看。”
没有音乐,没有鼓掌,只有无声的风将还欢的碎发吹起。
还欢跳的是剑舞,手里无剑胜有剑,动作行云流水,大气磅礴却又悄悄夹着秋波与柔和。
身后是现代城市的画影。
这个摩登城市的高楼顶端,有一个人在起舞。
向岭不是青涩单纯的毛头小子,自然不会因为还欢的容貌或者不自由在对他流露出的亲密而面红心跳,之所以待还欢特别,甚至理智开始脱缰不是初恋的热情,而是还欢带给他细水长流般的温暖。
从未有一个人,仿佛天生属于他、和他在一起般带给他如此多的安心与温暖,如同一种习惯。
但今天……
有什么变质了。
向岭觉得心中某根弦忽然断了,跳动的频率愈来愈快,激动的感觉淌过四肢百骸。必须得做些什么,确认些什么才能平复这个悸动。
向岭不明白,为什么仅仅是一支舞就能让他的防线尽数变得可笑。
还欢,还欢……
这是属于他的还欢。
应该是属于他的,是的,他没有错。
向岭大步向前迈进,伸手将还欢给狠狠地拥入怀中。
还欢耳垂通红,脸有些热。
感受着怀里有些僵硬的躯体,向岭笑道:“以前没和你大王抱过吗?”
“我与大王,聚少离多。”
向岭挑眉道:“我也不是你大王。我是向岭,你现在的恋人。”
“对吧?”向岭眨了眨眼。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