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被宠了上天,他则回到猪狗不如的地狱生活。
继父不揽重活了,说什么要花时间照顾他弟弟,于是犁耙、米袋、锅碗瓢盆什么生活工作用具都往他瘦弱的身上压,干不完就连水都不给喝。他有时饿惨了,只能刨农地里的土挖蚯蚓,挖虫,见到什么活的生物就用火一烧,就着自来水硬塞进肚里。
九十年代的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很差,脏污的水过滤一遍那是良心了,缺良心的直接把河沟里不知有多少细菌的水引入,就当是原生态无添加防腐剂的自来水了。
他一肚子细菌水下去,小小年纪,未经多年地沟油锤炼的胃哪里受得了,疼得肠子都要断了。可是,疼也得喝,他要活下去。
他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人生哲理,脑海里只固执地回响着一句话:生得体面,死得光荣。
他生得不体面,却不能死得不光荣,至少他得活到生得体面的阶层才行。
后来他的胃居然适应了那些细菌,和谐而诡异的共处了,还生出了抗体,吃什么垃圾都没事。他再一次身体力行地验证了生命的强大。
到了他十岁,他实在受不了精神和肉体折磨,逃出了这个家,顺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玩意,用他的话说,这不是偷,是理所应当地拿,他是家里的一份子,对家里的财产有处分权利。
然后他彻底遗忘那些人.渣的名字,开始了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日子。他上学日子不长,常偷偷借邻居的课本自学,流浪时也常钻进图书馆,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上一天,图书馆管理员的姐姐心疼他,经常给他送吃喝的,还给他开小门,让他进来,他至今都记得他吃过最美味的早餐,来自于小姐姐为他煮的皮蛋瘦肉粥。他人生中仅有不多的学识,就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
之后图书管理员姐姐调走了,换来一个蛮横的大汉,嫌弃他一身脏污,两指嫌弃地一捏,就把他丢了出去。
他反抗过,挣扎过,哀求过,也敌不过大汉的蛮力。这时候,他意识到力量是个可以横行霸道的好东西。
他有谋划地进了黑.道社会,凭借多年被打出来的钢筋铁骨,练就了一手无人能敌的身手,硬生生闯出了一条血路,以不符合他年龄的成熟与稳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这时候,他16岁了。
他学会了抽烟和喝酒,学会了用暴.力手段让不服他的人跪在他脚下磕头,也学会了在黑暗的泥淖里,靠逃避危险的本能和灵敏的身体反应,躲开一次次砍来的刀。
他命大,福气也大,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没一次砍中,人家以伤疤多为荣,他以无疤为耀,他洗脑般给手下弟兄灌输一种观念:刀口舔别人的血才是英雄,舔自己的血那他妈是废物。
手下弟兄真信了他的话,多学了一项保命技能,在火拼的时候,先保命再砍人,结果这么歪打正着,保留了实力,组织愈发壮大,到他离开的时候,组织达到了巅峰时期。
可惜他离开后,就失了主心骨,溃不成军,没多久就散了。当然,那时候,这肮脏混乱的世界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
他被亲人接走了。不是他的混账妈,也不是他的畜.生爹,是他人生中的第二缕阳光——他爷爷。第一缕阳光给了图书馆管理员,多亏她,他才能在人生中最绝望的时候,学会了善良,也是在最需要书籍丰富情感时,学到了喜怒哀乐。
他爷爷跟他的畜.生爹不同,是个和善的老头子,据他爷爷说,他爹是个混球,已经被家族除名,但可怜爷爷上了年纪,患了病,没有继承遗产的子嗣,于是五湖四海地寻找畜.生爹留下的私生子,然后就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