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歌抗打击反应力在跟许风沐交手时,最多能撑住五分钟,还要是他满血并且持续训练,并且许风沐缺了胳膊腿的状态时。左胳膊抬不起来后,接下来局势完全是毫无人道的单方面□□。
朗歌好多年没挨过这种,全身疼得要散架,心里却有种久违的舒爽和愉悦。
难道是心理变态持续的时间太长了,激发了体内某种属性?
许风沐伸腿从后面一勾顺势推了把,朗歌重心失控,滚进麦田里爬不起来。他吐出啃进嘴里麦秆,翻了个身呈大字仰躺在绿油油的田地里,目光从脚踝顺着一双长腿爬到汗湿的上半身,再望向他还有青春滞留停驻的脸上。
“爽快了?”
“凑合,我都没怎么用力。”
…确实爽快,并不是他在家里运动过度之后由于疲惫而带来的短暂满足,而是发自肺腑的,卸下枷锁的轻松。他太久没有跟人动手了,要不是朗歌招他这一趟,许风沐差点遗忘那些骨血中的野性。
许风沐深深呼吸,把堆积在胸腔的积郁全部呼出去,才把目光转向一身万紫千红的朗歌。
脸上带着伤,嘴角挂着血,湿漉漉眼睛的望着他,显得可怜巴巴的。
明明威胁他的时候,可恨的让许风沐问候了他十八辈祖宗。
“你…”沐爷从来没有关心过手下败将,现在却犹豫了下。
毕竟这人金胳膊玉腿的,打坏了他卖命也赔不起。
“还撑得住吗?”
朗歌没想到能得到他的慰问,瞬间觉得再当十次人肉沙包也值得了。
“没事,我肉糙。”他动了身体,钝钝地疼痛蔓延开来,身上骨头错位般疼。
前言收回,他身娇体柔的,挨打这种事还是悠着点来吧。
见他疼得呲牙咧嘴,许风沐萌生出一股子欺凌弱小的愧疚。他刚才也挨了两拳,但他受惯了疼,身上没多大感觉。
朗歌从生到长都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金贵,细皮嫩肉肯定不抗打。
要是朗歌不来招惹自己,肯定活的生龙活虎白白胖胖的。许风沐越琢磨越觉得愧疚,在警校受到的教育甚至让他萌生出负罪感。他蹲在路边迟疑了会,伸手按在他肋骨上。
“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