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将翡翠玉盏拿在手里,他的手掌很宽厚,玉盏在他手里显得小巧精致,他舀了一勺,吹了两下,递到叶重锦唇边,直勾勾地望着他的唇。
叶重锦不得不启唇吞下,那粥熬得软滑可口,他是喜欢喝的,喂了一整碗,尚且意犹未尽。
顾琛将碗搁下,把怀里的少年打横抱起,放到榻上,大掌抚上他软乎乎的肚皮,轻轻揉了揉,笑道:“不好再喂,会积食的。”
叶重锦便眼睁睁看着膳桌被撤下。
用过晚膳,他伏在桌案上,面前摆了一摞的游记,外传,不知从何处寻来给他解闷用的,他没兴趣,便抬眼看对面的帝王,那男人正在专心处理政务,时而蹙眉凝思,时而露出一抹冷笑,提笔在奏章上留下朱批。
殿内烛火微晃,恍然间,竟似回到了前世,他们坐在一起品读诗文,批改奏折,遇到不懂的典故,那男人便耐心地讲给他听。
宋离原本是不识字的。
他出身贫寒,但打小生得漂亮,村里的老人说,男生女相,想来是个福薄命浅的,因而家里好几个孩子,爹娘唯独把他送来了宫里。
进宫后,跟尚衣局的一个老太监学手艺,其实就是个做粗活的,自然也没人教他读书识字,再后来,误打误撞,他被东宫的贵人要了去。
东宫与别处不同,即便是个下等奴才,也需识几个字。
他那时很得小太子的喜欢,顾琛那时不过六七岁,跟几个兄弟关系不好,没有同龄玩伴,刚好得了个漂亮的小太监,很是爱不释手,走哪都带在身边,还手把手教他认字。
“宋离”二字,也是顾琛教的。六岁的太子殿下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宋离第一次知道,
原来自己的名字,用笔墨书写在宣纸上,是如此雅致,端庄。
他把那两个字牢牢刻在脑海里,也把这位骄纵任性的太子殿下,记在了心里。
这件事顾琛早已不记得了,因为不久之后,他过了兴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了。
直到几年后,大皇子派来刺客,宋离替他挡下致命的一剑,自此被他放在心上,他把人调到自己身边,问他:“可曾读书识字”
宋离呆滞许久,恍然大悟,原来尊贵的太子殿下,早忘记了他的存在。是了,这是应该的,他这样卑贱的身份,不过是贵人拿来打发时间的玩物罢了,怎敢太把自己当做一回事。
他低眉顺眼道:“奴才不曾识字。”
顾琛便又从头开始教他,手把手教他写“宋离”二字。
几年前,六岁的顾琛用稚嫩的手握着狼毫,一笔一划教他写自己的名字,板着一张严肃的小脸,命令他好生记住。
几年后,十二岁的顾琛,提笔一挥而就,道:“这便是你的名,可记住了”
宋离颔首,他一直记得,忘了的人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