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进入雪线的第二天,风雪依旧缓缓下着,不知道何时开始,也不知道何时结束。墨柒率领的巡逻小队依旧在搜寻,人和人之间相隔五米,横列成一排,在近百米的宽度向北推进,几乎不可能遗漏任何线索。
一早上下来依旧一无所获,寒意和失落冲刷着众人身心,在墨柒的坚持下,巡逻小队越发困难的向前推进着。
直到正午时分,一具破烂的尸体被发现,它已经残缺不全,少了一只胳膊,肚子被掏空了,露出血迹斑斑的肋骨,脸上血迹模糊,完全无法辨认。他的衣物已经被撕扯得破烂,没有迹象表明这是失踪小队的成员。
“一具尸体,这算是线索吗?”孟加望着墨柒郡主问道。
“两个可能,如果是巡逻小队,那其他尸体应该就在附近,如果不是巡逻小队,那他可能只是个探险的旅人。”
听着郡主类似废话的分析,孟加有些语塞,“是不是说如果是前者就算线索,后者就不算了?”他重复道。
“我说的只是可能,但你看他的脖子,你有看出什么吗?”孟加走近了些,尸体的脖子有明显的伤痕,像被钝器贯穿,虽然粗糙不堪,但明显不是野兽所伤。
“还有他的头发。”
孟加瞥了一眼头皮,顿时恍然,“发型虽然乱了,但还是能看出写端倪,这是我们军营特有的编法,这也是我们战场上用来收尸的凭证。”孟加说。这两个征兆表明这具尸体是平洲军人无疑,而且极有可能是消失的巡逻队的一员。
眼见墨柒郡主一眼就能看出这些线索,他暗自佩服起这个爵爷的掌上明珠,和以前见识的众多前来戈寨游历的公子少爷相比,她不仅亲自带队前往寒冷的北地,还敢直视如此恐怖残缺的人类尸体,光这份胆气,是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公子哥所不具备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是个大小姐。
“郡主,你看这尸体,不可怕吗?”孟加不由得笑着嘘了一声,鬼怯怯的说着。
“只是一具躯壳,有什么好怕的?”墨柒四处张望了一下,“以这为中心,向四处寻找!”她下令到。
“我倒是忘了,您可是十几岁就能杀得血流成河的主儿。”孟加好像突然想起了这一茬,恍然大悟的说。军营一直有这样的传说,当年两女一身血迹的回到御风城时,城门卫兵硬是没认出满脸是血的郡主,愣是不让进,结果被郡主暴打一顿,生生打进城去,甚至惊动了城防军。
“其实那一次我是很害怕的,我第一次杀这么多人,我最好的朋友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