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才想起来一般的狗都是恐高的,顾思安连忙两步上了楼,生怕它一个召集直接从楼梯上滚下来,就算是楼梯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可就这么滚一圈也是够呛。
把小奶狗抱到怀里,顺带和已经开始吃饭了的闵饶说了声午安,这才把小奶狗放到了一边,说,“饶哥,这只是阿拉斯加吧?”
“嗯。”闵饶神色淡淡的点了点头,余光看了一眼一下楼就开始撒欢的狗,又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顾思安的脑袋,若有所思的说,“爷爷身边的纹纹生的小狗,说我一个人住着没个人气,让我带一只回去。”
老爷子年轻时在L市生活,工作。后来伤了腿,才去了B市重新打拼,现在年长了,看着儿子和孙子把公司治理的井井有条,看着老友离去,免不得就生出了想要归根的心思。
顾思安点头,视线追着活泼的小狗看了过去,看着看着,没一会儿脸上的笑容就变得稍微淡了一些。
他上一世也是养过一只狗的,只不过是白色的萨摩耶,说起来很巧合,那只狗是他在路边发现的,他那个时候肚子饿得不得了,在路边买了一根火腿肠和矿泉水,一边走一边打算着回家,却被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的狗一只跟着跟了一路。
火腿有点干,他先灌了一瓶子矿泉水,再看着火腿就有点食不知味,正巧就丢给了那只流浪狗。
就这么一连过了几天,每次他回家的路上都能看到那只狗跟着,后来渐渐的熟悉了起来,顾思安就给那只狗起了个名字,叫它笨笨。
那只狗是真的很笨,自从他父母死后,他把家里的东西,除去姥爷留下的两个老宅之外都‘自愿’让给了舅舅和小姨,完全是守着大房子,过着穷日子。
他一个人的工资要养着两个人,还有哥哥每年昂贵的医药费,穷的简直是叮当响。
笨笨也是不会看人,只因为自己给了它一根火腿,它就一直跟准了自己了。
笨笨跟着他的时候,宠物医院的大夫说看骨龄差不多才两岁,刚刚算是成犬,那个时候,笨笨还怀着孕,不知道是因为要给孩子足够的营养才开始跟着路人要吃的,还是实在是被饿的受不了了。
只是那个时候,医生还在感叹,说被家养的宠物狗,尤其像是萨摩那么温顺,而且十分亲人的犬只,在外流浪能够生存下来的几率相当的低。
笨笨和她生下来的五只宝宝跟着他们兄弟两个生活在了一起,多了它们的陪伴,真的不得不说虽然赚每年的狗粮和各种疫苗之类的钱有点累,但是也都是值得的。
他哥哥因为养了狗的缘故,身体也可见的变得好了一些,而且活动的范围渐渐加大,后来又过了两三年,笨笨的孩子们都长大了,他和哥哥一人三只带出去遛弯的时候,还能真的充当一只雪橇犬,把他哥哥当成雪橇似的四处拉着走,让停下来就会乖乖的停下来,每一次都十足的拉风,附近菜市场的大爷大妈总想多给点蔬菜水果之类的给它们几个补补。
嗯,他们兄弟俩也是沾光顺带的。
想到往事,顾思安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的柔和起来,可看着小阿拉斯加在地上翻滚的模样,突然又觉得眼泪有点上涌了起来。
他上一世对于法律这一方面的知识十分的薄弱,并不知道在探监的时候能不能携带宠物狗一起进入,可他哥哥两年期间来看他一次也并不容易,却只在一开始的时候听他提起过笨笨和几个孩子的名字,后来,就再也没有提到过了。
他进了监狱,按理来说,他哥拿到了小姨给的几百万,这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