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出于自愿,还是被强制留下。余风到底是留在了蛮族部落里。
很多年来,他只是一路盲目的行乞,盗窃,挨打。和狗,和人,和老鼠争食。对于自己身处何方一直没有一个概念。
一个满足于一碗白饭的人,在腐烂的充满恶臭的垃圾堆里找到一块吃剩下的烤肉,就能让他高兴上好半个月。除却为烤肉高兴的时间以外,他更多的时间花在了怎么找到食物,怎么躲避劣童和恶人的捉弄上。
现在,他有了香喷喷的大肉,新鲜的,富有营养的。虽然他很难咬得动这种坚韧的妖兽肉,食用的体验实在说不上有多好。但是内心终归是幸福无比的。
他有了新的衣服。两件厚实保暖的毛茸茸的灰熊大皮草,取代了他那身老旧得可以追诉到许多年前的,破烂不堪的,又薄又脏,东拼西凑起来的黑灰布衣。
一个人一旦得到温饱,便有了时间考虑未来。
他已经不是活在当下,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饿死,被打死的乞丐。
以前的他,对自己所在的地方并不在意。但现在他停下咀嚼嘴里那似乎永远也嚼不烂的妖兽肉,认真的听赫尔给他讲述部落的风俗,上古的故事,以及这片阴风森林的传说。
“你说神是冒名顶替者,他们窃取造物主的功劳,自冠为大陆的统治者?”余风问赫尔。
那个看起来比他告诉余风的年龄大了好几倍的蛮人挠了挠头,想了想自己有没有记错什么。“这是我们部落先祖说的,我还从来没见过神。”他的嗓音粗哑,让他更显得沧桑,全然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孩子。
“那个仙人在你们看来不是神么”这些蛮人的认知好像和自己所知道的大不相同。在人类的城镇里仙人就是非常高端的一类人,不到一定地位根本接触不到。自己根本没听说过神仙还有神和仙的区别。
“哦~你说那个可怜虫啊,他算什么神~他不过就是神圈养的奴仆,为他们洗衣服做饭,端茶倒水,打打杀杀的那种”赫尔说起来有点不屑。但又不想过于吹捧神。他于是说道“总而言之,你说的那个仙人和我说的神不是一回事,我爹说,神一生下来就具有非常神奇的天赋,就和我们一样,我们纳尔族人天生力大无穷。可以召唤野兽为我们战斗。瓦拉的黑龙王你已经见过咯,威武霸气那是不用说的!我的青毛……”赫尔说到这里突然神情有些悲伤。
余风不由问道“青毛怎么了”
“他死了”赫尔道
“对不起,我不该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