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易向着森林深处逃去,他自幼便在山村长大,家乡也是林多密茂,所以七拐八拐,时跳时跑,后面的人渐渐就追不上了,听得后面的追喊和谩骂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易又往前跑了一刻种那么长时间,这才微微气喘,找到一棵大树,把长剑往地上一扔,倚着树干歇了下来。
他抬头望着天空,微微露出的晨曦也被枝繁叶茂的森林掠夺地几乎不剩下多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子,因为是早上,森林里的露水还很多,他跑动的时候倒是搞了半个裤子都是湿漉漉的。
易心里都不知道该想些什么了,自己就那么倒霉吗?在拉班城里遭遇了群殴,又被抢夺了钱袋,好不容易混进了到首都大城的马车队伍,这还没有过几天,便又被什么偷枣子的事情给诬陷了,自己逃了出来。虽然自己侥幸逃了出来,可下一步该怎么办?这个鬼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想走出去都难,吃的也没有,喝的也不见,恐怕还没有走出森林自己便活活饿死渴死了吧!
“现在该怎么办?”易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儿,“最重要的,还是我必须顺着原路跑回去,找到来时的那个道路。”
“要不然的话,真在森林里迷路了可不是什么好事情,有些经验丰富的猎人都有可能出不来,而找到那个小路的话,无论是往前走还是回到拉班城,都可以再做商量。”
“先等等吧,等他们走远了我再赶回去,万一正好碰面岂不是惨了?”
恰好易一夜未睡,实在是困乏的厉害,便抱着膝盖,就着树干睡了起来。
过了大约几个时辰,易醒了过来,心想这时候那枣子商人的队伍肯定都走远了,他便站了起来,有心寻找来时的方向,可是,却发现自己完全搞不清来时的方向了,此刻四周全是大枝小叶,不仔细看的时候全部一样,仔细看的时候又全都不同,这可如何是好?
他环顾四周,又仔细回想起自己来到这个地方的那一刻,终于眼光放在了某一个方向,而他又惊喜地发现那一片草丛灌木有些不整齐,应该是自己跑过来的时候践踏了一些,看来就是这里了,他拾起长剑便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然而易没有想到的是,如果他没有贪睡,立即寻着原路回去,尚有可能找到那条路,可是现在一来过了几个时辰,这人的记忆力是有限的,有些东西虽然记得很深,但另外有些东西几乎就是一会儿就忘,尤其是这森林里放眼望去全都是一模一样,几个时辰后怎么会记得住呢?二来是,易逃跑到这里的时候,脚下肯定留了一些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