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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家(捉虫)
    程诺没有多少钱,可以说是个穷人。

    毕业就结婚,工作四年,普通的一名小编辑,工资不过五六千。林以安的工资比她高。两人加起来,每月也有小两万。但在城市里生活,花销大。好在程诺从小节俭惯了,每个月无论如何也要先存五千。四年下来,存了二十万。

    这笔钱,本来是打算买车的。离婚的时候,林以安都给了她。是她的全部家当。

    说要买下那栋房子的时候,她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说出口就后悔了。可是当老太太哆嗦着手,拿出一张可以称为古董的、泛黄的房契,交给她时。她突然感悟,那栋房子,将要属于她了。独立地、完整地,属于她一个人。可以让她称之为家的房子。

    荷叶洲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不需要过户,就连这张房契,其实都是多余的。上面的章印,出自早巳没有法律效应的民国政府。整个买卖过程,只是简单地写了一份购房协议,双方签字画押,去村部盖了个章,程诺就成了房子的主人。前后不过两个小时。

    至于价格,也的确如老太太所说,便宜,很便宜。那么大的一栋房子,连同里面的物品,以及房子四周一亩多的空地,只卖五万块。

    搁在城市,五万块,不够买一间厨房。

    程诺回到酒店时,天已经黑了。她看着那纸房契发呆,好像做梦一样。

    就这样,就这么简单,给自己买了间房子了?

    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想,在那样一个破败的江心洲,买了那样一间房子,还是在短期内都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理智地说,这么做是不明智的。

    可她竟然隐隐有些期盼,她能来到这里,能看见那座房子,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或许,她真能像荷叶洲的那些老人一样,在此终老,也未必不可。

    第二天,程诺退了房,拖着行李箱,再次登上渡船。

    可能是周末的原因,今天的渡船上人很多。三五成群,不像是洲上的居民,应该是来游玩的。

    程诺找了个位置站定,一抬头,正好看到驾驶舱。因为今天人多,驾驶舱的人正伸出头来,朝底下喊:“小孩子往里站站,别掉江里去。”

    声音很粗,不像是昨天那个人。身形也比昨天那人胖了很多。

    大概是轮换班的吧。程诺没想太多,目光转向江面。

    江水依旧滔滔,可程诺的心情却与昨天大不相同。昨天只是怀着对那座房子的执念,一路寻来。今天却是回家。

    上了岸,昨天怎么也找不到的房子,今天竟然一次就找到了。

    顺着月季花丛,走进院子。昨天老太太坐的那把藤摇椅还在,她坐上去,轻轻晃动着。闭上眼,听着周围的虫鸣,感受着秋日的暖风抚过面颊。

    挺好的。她想,真的挺好。五万块,很值。

    打开大门,她按着老太太孙子所说的,找到了闸刀。老式的闸刀,电线都□□在外面,程诺找了根木棍,将手柄顶了上去。再去墙边摸到拉绳的电灯开关,啪的一声,灯亮了。

    白炽的灯泡,很昏暗。程诺想着,一会得去买几只新灯泡,节能的那种。她记得离渡口不远处,是有一间小卖店的,那里应该有的卖。

    她四处看,巡视自己的房子。

    堂厅左右,有四间房间,很大,每间都有二三十平。右边两间房里堆着杂物,左边后面一间是空着的。前面房间里摆了张床。古老的架子床,雕花描漆,只是漆的颜色已经脱落,另有衣柜,桌子,甚至还有一张看着像是梨花木的梳妆台。

    她又往后门走,后院极大,另有一间屋子,程诺进去看,是厨房。里面砌了土灶,凌乱地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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