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秦旭再一次被热醒的时候,他不由的开始怀念起前世来。
前世虽然说自己没有大富大贵,可电脑手机空调,这三样还是必须解决的。
而在九十年代,在自己这么个小山村,别说电脑空调了,就连个手机都没有。
“小旭,小旭。”
秦旭还没爬起来,外面就想起了一道有些熟悉的呼喊,让他的精神不由为之一振。
“来了,来了。”
麻溜的套上一条裤子,秦旭拎着短袖就跑了出去。
在门口,一身墨绿色邮政制服的秦小华,正满脸堆笑的跟秦旭爷爷说着什么。
虽然是满脸的笑容,可你要是仔细看的话,却能够发现他的双腿都有些打颤。
没办法,这就是凶名在外的结果啊。
凡是村子里的小孩,就没有不怕他的,就连一些成年人,有的时候见到他都会打怵。
“华子哥,你今天这么早啊。”
随便擦了把脸,秦旭就迎了出来,解救了正在挨训的秦小华。
“哎,是啊,这不是说带你去镇上赶集吗,快走。”
说话的时候,秦小华一直在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秦旭。
嗯,怎么说呢。
那眼神就叫做羡慕嫉妒恨。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表弟十天前投递出去的设计稿,真的就被人家给采用了。
而秦旭呢?
他啥时候和秦小华约了一起赶集了?
特别是看他的表情,都不用明说,秦旭就知道,自己刚才的猜测肯定成真了。
于是他就跟爷爷和奶奶打了声招呼,就跟着秦小华的车往镇上赶去。
虽然对于秦旭饭也不吃就往外跑有些不满,可二老都没有说什么,只当是小孩子贪玩。
再说了,也都放暑假了,那就随他去了。
坐在秦小华那辆三八大杠的后座上,秦旭也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暗自盘算着,自己究竟要用这些钱来做些什么?
可秦旭不开口,不代表秦小华不开口啊。
他这边刚想出了一点头绪,就被前面秦小华那兴奋的声音给打断了。
“小旭,你知道吗?你的设计稿已经被录取了,钱他们都已经寄过来了。”
说道这里,秦小华的声音陡然激动了起来,语无伦次的嚷道:
“三千块啊,足足有三千块钱啊,小旭你简直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