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回在朔州城,怎么只绑了一个娃就回来了?”
“嗨,你懂个屁,你瞧这相貌,绝对能卖个好价钱,这一个娃可金贵着呢,比你绑十个卖不出去的赔钱货要值得多。”
“我瞅瞅——嚯,这不会是朔州城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吧,老五,我们干这行只图钱,你可不能给我们热麻烦。”
“你当老子傻啊,老子早打听过了,这小孩家里是跑商的,前几日才在朔州城内买房子落户,他爹日日在酒馆买醉,生意全靠个老头在打理。平时来送小孩上学的,也就一个干杂活的,这家里肯定也不怎么重视小孩。小孩丢了,指不定大半个月内,家里都察觉不到。”
“就你歪理多,要是万一——”
“万一个屁,老四,富贵险中求。就算这小孩家里察觉到了又怎么样,一个初来乍到的商户,在朔州城能认识几个人,等他们找过来,哥几个早拿着钱逍遥去了,几年一过风平浪静,该忘的都忘了,哥几个回到朔州城,又是一条好汉。”
两个男人说着说着,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李玥闭着眼睛听他们畅想日后潇洒的生活,内心飙过各种脏话,明白自己再次遇上了人贩子,但她一点都不慌,毕竟两个人贩子口中的“酒鬼爹”,是李寻欢,而她目前要做的,是保护自己好好活下去。
李玥这边刚被人贩子带出朔州城,另一边学堂老先生听了两个小男孩的报信,赶紧派人将重伤昏迷的驾车汉子送进医馆,并亲自去李家报了信。福伯乍闻消息,也急的不行,他一面让底下的商铺商队暗中查探消息,另一面驱使仆役请李寻欢回家。
被李玥寄以厚望的李寻欢此刻早已醉得不轻,他机械性的一坛接着一坛给自己灌酒,口中喃喃着某个人的名字。神识不清又衣衫华贵的探花郎,在某些心怀叵测的人眼里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大肥羊,但他们没有动手的勇气,因为肥羊身边守着一条忠心耿耿的恶犬,恶犬随时准备着撕碎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