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灵气不是自己的,而是比赛前就准备好的。当两个灵气靠在一起时,两个便是对手。不过两个人的境界不会超过两阶的。否则会太大影响比试的公平性,其实两阶已经十分的不公平了,只是不是碾压,如果能运用熟练的技巧还是可以赢的。
每个人的灵气颜色都不同,风倾拿到这一丝红色的灵气后便跟着它走,它缓慢的飘到一个大树的下面,在一个人周围融合着,接着消散。
“哦?原来是你,纨绔风流少,只知道祸害国家的蛀虫,看老子怎么弄残你,今天叫你连虫都不如。”
这个男子,深红色的头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身材魁梧,站在他的旁边都给人一种雄厚的压力,这就是一个久经沙场而养成的气势。
昇尚的儿子,昇御天,他的修为只有武徒三品,比现在的风倾“多”了两品,在沙场中长大,在血与火中生存,一位真正的军人,年不过加冠(20岁的意思),给人一种四十岁的感觉,那种稳住,豪放快意恩仇的性格让人一眼即知。
“没办法啊,就是这么倒霉,你下手轻点啊,我还想再玩玩,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何必玩真的呢?”风倾很埋怨地说,又很淡然。
“谁和你国家栋梁之才,一个纨绔子弟,老子在战场上叫后方送来的三千双军靴就是被你个王八蛋给贪污的,我们三千将士没鞋穿,大雪纷飞的冬天踩着雪去仗,我方将士回营后几乎无法行走”昇御天气愤地说。
“御天,莫无礼,这是风将军的孙子,只是切磋而已,后来的三千双军靴不是给我们了吗?还多给了一千双。”昇尚喝道。
风倾只得苦笑,这事确实是他干的,是以前的他干的,这三千双军靴钱好像就赌了一把吧,价值5万两银子。一般一个普通人家一天最多赚一两银子,五万两,真的是有点骇人。
台下的莫凛已经帮风倾拿好弃权牌了,只要一个眼神直接帮风倾弃权。
风倾丝毫不惧,并没有理会莫凛的关心,因为再解释都是多余了,实力就是最好的解释,几千贵族在同一时刻开始比赛。
“来让你哥教你做人!帝国纨绔!”
风倾缓慢拿出紫锦剑,晶莹的让人感叹,这根本就是紫晶,而是一件艺术品,没有人会想到这是一把剑,剑身环绕着紫气,轻微一挥,透露出的帝王之气震撼人心。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绝世宝剑,台下的将军们满脸惊讶,而更多的贪婪的目光。
“一会儿它就是我的了,本来我还不想杀死你,让你残废即可,但是现在这个宝贝让你不用残废了。”月冷云在心中默默想道。
然而风倾也怕紫锦会引起不必的麻烦,但穹灵坚持说没事。
事实上,紫锦剑在接触风倾的那一刻已经与风倾血脉相连,在风倾手中它毀天灭地,在他人手中连废铁都不如,一碰即碎。
“你的剑还不错,它能让能再坚持一会。”昇御天显出一点烦躁,仅仅是烦躁,神情没有一点贪婪。而是露出欣赏与惋惜。
“果然没错,那批人马就是他。”风倾心里不禁有升起佩服之意。
在三年后传言星月之国的一个年轻人带着一批人马杀掉灵乌国近乎一半官员,这批人马攻城后不抢一分钱财,而是慷慨解囊救扶百姓,帮助之后便很快离开,最后没有人知道那批人马在哪,但是肯定的是他们都牺牲了。
因为国法在那里了,出去的将士,在没有皇上的圣旨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杀光所有敌人不准后退,否则死。
风倾现在在想怎么帮助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