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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一个星期
    听到季元振的话以后,我和我父亲都很高兴。我们高兴的原因除了能娶到小兰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到我家以外,更重要的是我和我父亲知道小兰和她父亲手里很有钱。

    她们家除了小兰在南阳买集资工压在厂里的那些钱以外,还有不少的积蓄。而我们家又穷,假若我把小兰娶进门,她再把她的钱带过来,那么对于我们这个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收获。

    也正因为这样,我和父亲在离开小兰家回家的时候脸上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我和父亲高高兴兴地坐车回到了家,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母亲,我母亲听后也很高心。

    我们就在一起商量选择哪一天由我把小兰领过来。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按说小兰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煮熟的鸭子。可是,我天生就是一个败家子,有时候我会连煮熟的鸭子都会弄飞了。

    有很多好事到了我这个败家子手里都会变成坏事。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人,我会把到手的幸福顺手抛走,这就是我刚开始的时候把这篇小说起名字为《笨人愚事》的原因。

    一个星期,多么短暂又多么漫长,假若在这一个星期里,我只呆呆的待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什么话也不说,那么小兰现在已经是我的妻子。

    我们的孩子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可能都已经20岁了,如果我们命好,可能她都当上奶奶,我都当上爷爷了。但是,我这个败家子就是那么的不成器。

    这件事的起因缘于我对我父亲的猜忌。我和我父亲回家以后,我父亲总是在我跟前说他是如何如何喜欢小兰。说这话原也无可厚非。

    当然,作为一个父亲,喜欢未来的媳妇总比恶心儿媳妇要强很多。最起码,媳妇来了以后要相处得比较融洽。

    可是,我父亲却不仅仅说那些话而已。他会说小兰身上的哪个部位怎么怎么好,皮肤怎么怎么白,以及头发怎么怎么好看,小嘴怎么怎么好看。

    这还是其次,我父亲还会说到小兰的两个小白兔大不大了等等。说实话,我和小兰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从来都没有正眼瞧过小兰的胸部。

    我也不知道她的那两个将来能养大孩子的东西长得究竟是大是小,她的小嘴是上嘴唇大,还是下嘴唇小,我父亲怎么就看得那么清楚?并且在我跟前大谈特谈。

    读者,这就是我的这篇小说不好些的地方,我假若把我父亲写得太坏了,读者们很有可能会骂我。也请读者们不要怪我,我才能继续写下去。

    我父亲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