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爷,你好,我是跟着之行从外城来的。”王舒拿着红酒杯举着,一举一动都是风情,精致的妆容挂着得体的笑容,不经意间散发出女性独特的魅力。
程二爷长吹一口哨,弯腰从上而下甩手顺顺自己黑亮的大背头,拿出眼前的酒杯轻轻一杯,眉毛一挑:“妹妹,叫我颐哥就行,二爷太见外了,你叫颐哥哥,那就更好了。”
“那不行啊,二爷,我可是叫之行简哥的,不能差了辈分不是。”王舒晃晃红酒杯,红唇微弯,笑容不变。
“行啊,你这小子,什么时候身边跟着这一个尤物。”程洪颐坏笑着上下打量着王舒。
“外城魏家。”简之行薄唇微张,貌似不在意的说道。
“操!我他妈就知道。”程洪颐了然的躺在了身后的沙发上,失笑的歪着头对着王舒说道:“妹妹,你有什么想不开的,跟着哥,哥带你在这北城吃香的喝辣的。”
“以后就跟着哥混了。”王舒看了看简之行。
“呵!”程洪颐挑眉看了看简之行,用脚踢了踢他:“忒没用,五年的时间也没处理好,还带回来一个尾巴。”
王舒心头一紧,手指轻动,眼睛装似不经意的看向简之行。
简之行抬手捏捏自己的太阳穴,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直接扔给程洪颐。
“这破玩意还不错。”程洪颐拿着那个看了看,是个白玉扳指,手触之处细腻温润,观之色泽似刚宰羊的脂肪,不是白的透亮,凝结成光,而是一中生命的灵动润泽。
越摸手中就像感觉实在抚摸婴儿和美女的皮肤一样,程洪颐眯着眼睛摸了摸,邻面隐约透出雕刻的凸出,一个似祥云暗纹,啧啧两手声。
“喜欢,给你?”简之行眼睛都没抬。
“之行?”王舒原本就一直盯着简之行,忍不住脱声出口。
“这破玩意老子才不稀罕。”程洪颐随手扔给了简之行,慢慢站起来,挺了挺僵硬的老腰,眼睛写满看透凡世的淡漠,站着对着简之行说道:“之行,简伯一生淡漠不喜名利,但他们却从未放过你们,赶尽杀绝,有些东西不是你说放手就能放手的,简伯做错的不过是信错了人性。“
“咱们这样的人就该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否则,简伯也不会背井离乡,家破人亡后,简伯也不会失了心疯。”
“之行,有些东西不该碰,有些东西也不要想。”
程洪颐走过来拍拍简之行的肩膀:“之行,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简之行不知想到什么,瞳孔不经意一缩,眸底又道凌厉的光芒闪过。
程洪颐路过王舒身边,表情依旧玩世不恭,像是个永不会停下的浪子,眼神淡淡平静的滑过王舒:“妹妹,人啊,什么都比不过活着。”
手里的扳指润凉,可这一个东西要了他简家的根基,他父母的命,他一生的命运。
五年前,从苏家要回来它的时候,简之行就知道未来的路血雨腥风。
可他不是简阿翁,他是简之行,是从一无所有一步步把失去的捡回来的简之行,他没那么高风亮节,淡泊名利的高尚觉悟。
他爷爷失去的,割舍的,想要的,守不住的。
他都要一一握在手里。
他这么多年最终学会的不过是掠夺两字,他口中的獠牙,狰狞着,冒着鲜血,要从他肚子里拿走他吞下肚的,先准备好撕下血肉的。
简之行摩挲着手中的扳指,他想要的,他都会一口吞下,连渣渣都不会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