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了。”我替她移开一堆书:“我已经吃过了。”
她一脸惊讶。
“难得啊,你竟然吃早餐了,”略加思索,表情顿时调侃起来:“我知道了,一定是你‘那位’要回来了。临时抱佛脚也不行的啊,师兄……”
我生活习惯太坏,随心所欲惯了,齐楚一直耿耿于怀,他一直计划再演两年戏去美国买个大农场,养牛骑马,照我这生活习惯下去,恐怕到时候牛和马都是他一个人的工作了。
程音眼尖,刚坐下来,又发现新大陆,捡起我放在教案下的照片来看:“这是哪,师兄你又要买房子?哇,这是新外滩?”
去年她去苏州讲课,临上台前一天晚上怯场,凌晨一点打电话给我求助,我只能开视频帮她从头对一遍演讲稿,睡眼惺忪没注意,被她认出身后的大厦,从此认定我傍了大款。还好齐楚当时睡得正熟,没有睡眼惺忪从后面路过。
我把照片收了回来。
“看看而已,”我警告她:“你别到处乱说,师父知道我就杀你祭旗。”
她吐吐舌头,做个噤声手势。
“师兄你下午有课没?”
“没有,但是也不能给你代。”我先行打消她念头:“我可能要去机场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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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楚天快黑才到家。
凌蓝秋现在拿他当宝,三四个助理簇拥着送到家,她自己还亲自押解,仍然是老样子,一身黑色风衣,长发,只有嘴唇一抹红,高跟鞋像匕首,轻车熟路跟我打招呼:“Hi,肖林。”
“到了?”我留她吃饭,毕竟一桌菜:“有花胶炖汤,要喝点吗?”
“不了,有人嫌我碍眼呢。”她故意揶揄齐楚,临走又吩咐:“对了,下周有个综艺,要唱歌,别让他吃辣。”
齐楚一声不响,守在门口,她一走就关上门。
他进门就脱了大衣,里面是深色衬衫,因为瘦了,越发显得身量高,一身落落无尘,线条极为干净,我过去收拾鞋子,他抓住我手臂,一声不吭地跟我接吻。
玄关灯光暗下来,他手掌托着我的脸,掌心干燥而温暖,他有着非常漂亮的手指,因为弹吉他,某个指节上有薄薄的茧。
我闻见他衬衫领口里清冽的味道。
他从来就是闷罐子性格,而且因为话少,脾气还不好,常显得气哼哼的,我想起他的粉丝说他面瘫。
我很早就认识他了,初中住得近,他家那时候家境很好,他是学校里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那类男生,高且瘦,皮肤是那种冷冷的白,一双眼睛安静得像星辰,我那时候骑单车上学,常从他家门口过,故意骑得很快,一阵风一样飞过去,装作不经意回头,看见他穿着白衬衫站在路边。
他连背书包的样子都比别人好看。
高中仍然同校,他父母离婚,闹得很难堪,他父亲出轨,他母亲一度闹到要进精神病院,据说差点拿刀捅死他父亲。他开始变得沉默,更加独来独往,我就在那时候无意间发现他竟然偷偷在学校的杂物间里练吉他,而且唱歌很好听。
在我发现他用那个杂物间练琴的同时,他也发现了我在那个杂物间吸烟。
其实我有过一段叛逆期,因为高中隐藏太多秘密,性向是其中之一,另外一点是我父母一直希望我大学学医,或者律师,我却逃课去图书馆听门可罗雀的文学史演讲。
我和齐楚的关系开始,是我给他写歌词,他的歌也像他的人,旋律极美,然而一句话都不会说。很长一段时间里面,我们都井水不犯河水,虽然呆在同一个杂物间里,他练他的琴,我吸我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