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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夹筷子
    "王麟便在古董街呆了下来,胖子其实早在之前便已经做好了前往找宝藏的打算,如果王麟没来,大约也就是这几天便准备动身,所以王麟一答应,胖子便将盗墓的家伙全都整备齐全,而且胖子还夹了筷子。

    夹筷子其实就是合伙盗墓,一般只有在盗墓者感觉一个人无法进入墓穴,转而召集伙伴合伙盗墓。

    在河南洛阳一带,称之为夹筷子,湖南长沙一带,则称之为夹喇叭。

    但熟语说的好,这倒斗之前称兄道弟,倒斗之后各奔东西,做这行的,大都是为了发财,而若是在墓下找到古董宝物,即使亲兄弟也免不了出现分歧。

    故此,这种合伙盗墓则需要一个诚信的人作为担保,这种人类似于保人,但在盗墓的行当中,叫做筷头。

    筷头是负责提供情报与装备,且由他进行挑选人物,在下墓之前,每个夹筷子的人将一件东西放在筷头身旁,这东西要得由筷头估价,到时出来后筷头再还给夹筷子的人。

    “胖子,你竟然还夹了筷子,你是不是听到了些苗头不成?我可是第一次见你夹筷子。”

    胖子的为人,王麟倒是清楚不过,除了女人,金钱与古董便是他最喜欢的东西,在墓下若是有人跟他抢东西,他可是直接拿土枪与人拼命的。

    但王麟认识胖子三年,也倒了不少斗,却都没见胖子说个怕字,要他去夹筷子,除非他明知那墓下九死一生,才会考虑合伙下去。

    “胖子我虽然贪财,但命还是很重要的,这始皇帝的宝藏邪乎的很,那些在洛阳周边寻找的人却是有不少人都意外的失踪了,而且最有可能是宝藏藏匿地的白云山更是有去无回。”

    “有去无回?”

    王麟看着胖子悻悻的模样,始皇帝的宝藏恐怕看起来没那么简单,“那夹筷子的筷头是谁?”

    “还能是谁,就是你今天见面的田老狗!”

    “田老狗?”王麟不禁想起了昨天田四爷在胜利大饭店说的话,对于玉麒麟在始皇帝的宝藏中不由得又信了几分。

    据胖子所说,田四爷手中拥有从始皇帝陵墓中带出来的地图,而且他早在半个月前便派人在洛阳城附近寻找地图上的标记。

    现如今已经大致的确定了在什么位置,就在洛阳城三十里地外的白云山附近。

    出发的时间定在三天后的深夜,选择夜里是怕白天人太多,人多眼杂,会坏了事情,夜晚才是倒斗的最佳时间。

    时间是今天田四爷的手下刚过来通知的,胖子问他夹筷子的都是些什么人,那手下眨巴着眼睛没说,只说到了就知道了。

    “他娘的田老狗,仗着自己年纪大,便装神弄鬼,什么话都不肯说,俺猜他肯定是将他老山门的人都带进来夹筷子了,到时若真找到了始皇帝的宝藏,老山门人多,分宝物时正好排挤俺。”

    胖子坐在店门口咒骂,随后又对着看点的小子道:“三儿,你白爷我到时要出去一趟,说不定要得个十天半个月的,你帮我好好看着店铺,别瞎卖东西,要是像上次那样,将我的明朝的夜壶卖了一块钱,看我回来不打断你的腿。”

    那小子急忙点头,道:“知道,白爷,小的自然知道,咱这奇趣斋,最次的玩意儿也都是清朝末期的东西,没有五十年以上的历史,都别想进咱店,你放心去吧,小的一定给你将店打理的好好的。”

    胖子拍了小子脑袋,道:“还有住在楼上的魏小姐,你要是怠慢了,我回来得将你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是是是,白爷这个您一定得放心,小的对待魏小姐绝对比对待自己的亲娘还要亲上百倍,只到时回来别忘记小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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