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是林凡的对手。但是有时候,进军一个行业单纯靠技术是不够的:用户习惯了微软,总会有一部分人拒绝使用别的系统,哪怕那个系统比微软好不止一个档次。
发布渠道、生意信誉、盈利模式……很多东西,都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做好的。
但比尔·盖茨,他偏偏就认为林凡能做好。
“志在必得吗?”林凡问。
“我承认你是一个极为出色,甚至堪称伟大的天才,但就像你说的,一个人的精力始终都是有限的,你不可能每一个行业都做到极致,所以,‘上帝操作系统’给我来运营才是最好的选择。”比尔·盖茨说:“我可能拿不出足够交换的利益,但我还是斗胆讨要一番,我感觉你会给我。”
闻言,林凡笑了,笑得很灿烂。
“利益好说,但是我要普及。”林凡道:“你应该听说了,前几天我公司曾经被黑客攻击,费了很大劲才打退他们。不瞒你说,‘神族计算机系统’是我为了对付黑客,而找到的一个一劳永逸的途径,我想要用更适合自己的汉化代码,从根源上重启整个编程领域,而不是仅仅赚钱,你懂我的意思吗?”
对此,比尔·盖茨不解,道:“那有什么意义?”
“意义自然是有的。”林凡说。
普及汉化代码的意义,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对普通人来说,不管系统怎么变,美国人使用的还是英文版,华夏人使用的也还是汉语版,不会有丝毫变化。但在根源上,以前是英文系统,而现在是中文了:以前华夏人打一个汉字,都得先转换成英文代码,接着匹配对应图片,然后才能显示出来,但现在直接就能显示出来。
反过来,英文得先转换成汉语代码,然后匹配图片,才能显示出来。
这无关普通用户,但是编程起来,美强华弱的情况,将调转过来变成美国弱华夏强!
“好吧,我差点忘了,你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而是一个科学家。”比尔·盖茨最终道。
就这样,两人敲定合作:林凡提供技术,并且传授汉化代码,将“神族计算机系统”全权交给微软运营,包括以后的升级和维护。而微软,则需要将自己的所有程序都改为汉化代码,并且帮助林凡将汉化代码推广到全世界。
两人都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是有时候,实力比协议更加管用。
微软承诺的事情都必须做到,否则林凡能给他们,就也能收回来,所谓“专利”什么的法律,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作用。而比尔·盖茨,他只要得到技术,就算是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至于约定,他是一个有信誉的商人,林凡也不是他可以违约的对象。
两方守信既是双赢,而不管是谁违约,最终双方都得吃亏。
“发展到极致的‘神族计算机系统’,甚至可以镶嵌到宇宙中,将整个宇宙当作一台计算机用。”林凡又讲了一下延伸应用,和发展方向,将比尔·盖茨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临走时,他投桃报李,道:“对了,入侵你公司的幕后黑手,是斯特朗总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