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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抖森知道自己不能疏忽演技
  但是不管怎样的设定,很显然无论是神话故事中,还是导演的设定里,都是希望这个角色不单纯是邪恶的反派,而更接近与让人喜欢的,有点难以放弃的,就算做错事还是忍不住一再原谅他的,赋予观众这样感觉的复杂角色。让人喜欢,就必须刻画他的美好之处,无论是热情如火,还是高贵如冰,都赋予他相当圣洁、美丽、高贵的气质。

    一个相当有气质,任谁一眼看去都不会错过他骨子里尊贵,犹如天生的王子——是的,不是国王,跟王者的尊严跟强大压迫感不同,王子是那么的高贵不可触及,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但也同样有着王子才有的天真与尊贵之处。

    在饰演第一部的时候,抖森花了很长时间来体会跟品味这个角色,因此他将第一部完成的非常出色。但是第二部的时候,他差点陷入了瓶颈——他用第一部的感觉来饰演同一角色,结果显然是错误的。导演不同,剧情不同,想要表达的故事跟突出的人物性格色彩不同,表现自然也不同。角色本身的真实感在剧场之中放在第二位,第一位是整体剧作所表现的效果。

    但,这样做虽然成全了电影,却多少让洛基这个角色前后性格出现落差,多少有断裂感。这是抖森一直在意,却想不出解决方法的一个大问题。这就好比,要把几个不同导演不同风格的作品,用同一个意境跟主线串联起来,还显得不混乱,前后统一。这考验的不仅仅是对角色的诠释、表现力,更考验一个导演或者编剧的能力。

    显然,看电影的观众对此还没有特别大的异议,因为毕竟每部电影都是隔了至少一年以上才出台;但一旦完成一个系列,放在一起看,这就会是很大的瑕疵甚至致命伤。

    抖森不希望自己参演的作品,在多少年之后被人拿出来,看过之后感到惋惜。他希望哪怕作品被遗忘,这个角色,以及能把这个角色活灵活现展现的自己,也被人牢牢记住。

    “好吧,我是洛基,现在开始,这就是我的世界,我是生活在这里的阿斯加德的二王子——洛基。”

    在他脑中,导演仿佛就站在他身后,对他点点头,然后——

    AC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