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却转着各种心思,他本来打算给她的。但倘使真给了她,日后翻脸不认人,他可就什么都没了。
“咪呜”盛明珠走了,过了许久那呆瓜猫儿才不知道从哪爬了出来。圆嘟嘟的脸,绒毛满满,轻手轻脚的从那古筝上踏过。管平身后,将它抱了下来,满手细腻柔软的毛发,轻飘飘的小团子,不过半个手掌大小。
“喜欢她吗?”
小猫儿低头舔着他的手,管平顺毛儿摸了摸她,猫儿整张脸便被人撸的变形。
“萍儿小姐搬到夫人那里去了。”吃饭的时候黄妈妈如是说。
芸娘垂头给灵珠夹菜,“随她去吧。”侄女本就是隔代,而且萍姐儿嘴里说的做的,在怎么亲戚关系芸娘也难不产生隔阂。
“她倒和爹一样,以为我那母亲是好人呢。”
盛明珠平日不爱念书,可也知道人的野心与**是倍增的。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平日再好性格的人入了魔障,十八匹马也追不回来。
芸娘没有再说话,灵珠在旁边在旁边吞了口饭,她人小,身子便不住往前倾,腰口里瞬间掉下一个金头的毛笔。
芸娘捡了起来,“灵珠”
黄妈妈在旁边看着,笔头上似是刻了字,浑身精美。非鎏金的笔,芸娘自然看出其中细节,忙问女儿,“这笔怎么来的?”这小东西足顶的上四五个如今的盛府宅院了,她自然心慌,又怕是那头又给她设下的障。
灵珠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娘,“爹爹送我的。”
“你爹?”
灵珠挺起了小胸膛,有些自豪,“爹说文人高雅,却又被人说是穷酸书生。我有了这支金笔,可以阅万卷书,日后没钱吃饭拿着也能行万里路。”
盛明珠接过那支笔,她虽是盛家大小姐,可也没见过这样的天价笔。
毛病啊?谁家把笔做成这样写字?
“爹说的对,日后若真穷酸了,卖了也能行万里路。”她点头看着,一时又嫉恨的看着自家小团子,一朝对比间她就成了穷酸鬼。
“我才不卖,这是爹送我的。”灵珠将笔塞入自己的小包里,“夫子说,食君之禄,担君之忧。爹是官,每日吃穿取之于民,自然要做对得起百姓的事情。我是官家子弟,日后当以民为天,以笔画江山。”
盛明珠觉得胸口处备受重击,她这么说感觉每日只想吃喝玩乐的自己十分的胸无大志。
“我以后要做大魏最富贵的女人。”
灵珠听了姐姐的话,点了点头,又小心翼翼的拍了拍小包,怕它在掉出来。
盛明珠看着她满脸儒慕的表情,一时脑海又回忆起梦中的画面。灵珠冷淡,爹刚硬,父女两似仇人一般。还好如今她年纪小,“灵珠不怪爹爹吗?”
盛灵珠抬头,小包子的脸皱了皱,“原来有点讨厌爹爹。”不过自打不用去族学,讨厌就淡了,这两天爹还送了她很多好玩意,又用手包着嘴,偷偷在明珠耳朵旁道,“爹爹说了,过几日离开并州时,去拿麻袋套棕哥儿。”
盛明珠:……
她觉得亲爹真是个无所不用其极的人。
灵珠捂着小嘴偷笑,以为旁人看不见,却不知这番动作惹的一旁几个大人连带着盛明珠这个小大人忍俊不禁。芸娘愁容也散了,到底一家人和睦更好。
盛家族学先生被辞了,原本在茂山上的盛家分支人,又绝大部分都不能再去了。这年头寒门难出贵子并不只是简单的一句话。
光先生的束脩费不说,就但笔墨纸砚,一年下来五六两银子,稍微富足些的人家都要吃紧些才能负担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