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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与黑
现在的所作所为,和自己那恶毒的父母有什么区别?

    脑海中的故事仍在继续,林欣同意到娇娇夜总会上班,和昨天来的那个叫做“猴子”的男人鬼混在一起,没过多久便出台了。日复一日身体和灵魂上的折磨,让林欣染上了毒-瘾和性-病,终于,在1997年,她因为严重的花柳病被娇娇夜总会扫地出门,家里人怕麻烦上门也再不理会她,走投无路毒-瘾发作的她竟然逼着李傲去给她弄毒-品。

    往后的事情也不必细说了,李傲就此走上了不归路,而林欣也因为精神疾病,在两年后的一个雪夜身穿一条蕾丝裙子上吊身亡。李傲将她的尸体从窗帘上解下来,面无表情,眼角却微微抽动,13岁的少年眼中已经有了寒冬与冰刃。

    就像一场电影落幕一般,画面最后定格在李傲的眉眼上,林曦才睁大着眼睛从这一段林欣的回忆中清醒过来。身旁的孩子在梦中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呢喃,睡梦中都皱着眉头。

    “幸好,”林曦这样想,“幸好我穿越回了一切仍旧能够被改变的时候。”无论她来到这里的原因是什么,既然已经接受了林欣的记忆,她便会好好珍惜接下来的每一天,好好的将这个本质并不坏的孩子教养成人。或许,好好生活并且拯救李傲从而拯救无数将来可能会因为他而破裂的家庭,就是老天让她回到1992年的目的吧。

    第二天,1992年5月2日,林曦特意记住了这个日子,这是她带着小李傲搬到12平米的单间的日子,也象征着他们两个人新生活的开始。当然,因为现金不够,她还把原身那令人恶心的初恋骆城送的戒指给当掉了,换了300元,正好够一个月的房租还多余20块。

    接下来就是找工作,原身连初中都没有毕业,自然也做不来那些高端大气的工作,如果不想出卖色相,暂时也不可能赚大钱了。如果去厂子里上班,一是怕工作太忙照顾不了小李傲,二是林曦的手脚向来是比较笨拙的,弄不来那些精细活计,三是林曦决定明年6月份要参加高考,只有拥有了本科学历才有可能在深安高速发展的未来占据一席之地,而去工厂就很难复习功课了。

    在金沙村附近寻觅了三天,倒真被林曦在村里找到了两份合适的工作。

    第一份就是到那天给李傲买书的旧书店看店,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一个月薪资400元。按理来说这么悠闲的工作,来应聘的人肯定挤破头,可是这店子的老板是当年上山下乡来金沙村插队的老知青,偏偏要求自己的店员像他一样对文学热爱了解,起码要知道金瓶-梅和红楼梦有什么区别吧?那个年代,有这个闲工夫爱好文学的人不是没有,可沙金村自来就是以二奶和娱乐行业闻名的地方,哪里能找得到这样的人?所以招聘广告贴在门外一个月了,老板还一个人坐在店里呢。

    林曦刚刚出现的时候,老板只是将怀疑的目光从他厚重的玻璃镜片中露出来,不是他看不起人,但是沙金村里这样长相和发色的女人,多半是被港城老板包养的情妇,哪里会来他这个小店应聘呢?可是当林曦开口和老板从《红与黑》谈到《安娜卡列宁娜》谈到《聊斋志异》,老板当即拍板决定,就是她了!甚至还允许林曦白天把儿子带到店里来,只要他安安静静的不惹事就行。其实老板早就靠自己那栋楼的房租赚的盆满钵满了,现在不过是舍不得这间开了十年的老店,既然招到了人,他上午和中午一般不出现,就是下午和晚上来这里坐坐,倒是给了林曦很大的自由。

    第二间则是一家专做夜宵的烧烤店,从9点钟上到凌晨2点,虽然辛苦了些,林曦却能够利用下午4点到晚上8点的时间安排好李傲,而且晚上工作薪资也有350元,倒是她最好的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