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再是奴,而是这片大漠的主人!”金古浑身冷冽的气息,让金磊感觉很陌生。
痴呆的弟弟居然是杀人不眨眼的高手,难道这么多年的他都是在隐藏实力?不对,他没有理由隐藏,在大漠里,以实力为尊,他有实力为何手这么多年的苦?
睡马房与粪便同室,在他不在的时候还被人哄骗喝牛,马,羊的尿,他们兴起想要恶整他就怎样恶整。
弟弟如果是高手,怎么会任由别人的欺负?
他的目光闪烁不定,风吹黄沙扬起,迷了他的眼睛。
“你前一秒还在傻笑任由别人朝你射箭,下一秒好比地狱修罗,弟弟,究竟哪个才是你?”他喃喃问道,揉了揉眼中的沙子。
他眼前的身影陌生而又熟悉。
“哥哥,我是你的弟弟金古,我小时候得到一名白胡子老头的指点,他穿了我神秘功法,而且练功的方式也很奇葩,需要我关闭灵智,受到的磨难越多功力就越厉害,我现在已经神功大成,所以我的灵智自动打开了。”
李淼说的一半是真一般是假,白胡子老头传授他攻力是真,因为他身体没有灵魂特别合适修炼他的无无大法,而被从千年之后的他捡了一个便宜。
李淼脸上冷酷,换了一种身份,换了一个时空生存,感觉还不错。
“哥,我们去哈家,让这大漠的所有人,记住我们金古,金磊的名字。”金古长剑掷回金磊长鞘,在黄沙上留下串串脚印,风吹的他的长发飘扬,只是身上的破兽皮服装让李淼很不舒服。
他从来都是开豪车,住豪宅,穿定制大牌,这破破烂烂的兽皮还只够挡住他身体的重点部位。
虽说身体不是他的,可是他现在生存在这具身体里,指挥着这具身体。
哈家有锦衣华服,这是他嫌弃身体之后脑中自动冒出的想法。
金磊跟在他的身后,大风吹来,风沙掩埋脚印和尸体,这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鹰鹫在天空长鸣,它们锐利的鹰眼发现黄沙之下的尸体,呼朋引伴,十几只鹰鹫在天空盘旋几圈冲下地面,用它们锋利的爪子,勾出黄沙之下的尸体。
它们开始大快朵颐,血腥味引来贪狼,毒蛇,毒蝎往更深的沙层躲去,鹰鹫是它们的天敌,被发现就会成为鹰嘴之下的食物。
贪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掀起阵阵沙尘,飞奔前来。
鹰鹫勾起尸体,飞向高空,余下的被贪狼群瓜分。
贪狼是沙漠里最为凶残的动物,它们是群体活动,很少落单,被他们盯上的人和动物,早就成了它们的食物。
它们阴险,凶猛,无时无刻不在袭击游民。
是游民最大的敌人。
游民也不是很好惹的,他们在大漠上唯一的绿色植物上提取炼制毒药,涂在制作的弓箭上,射中贪狼之后,贪狼会立即毙命。
无数年来,游民要对抗风暴,流沙,面临缺水,少食物,还要应付贪狼的袭杀,日子过得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