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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华
节来精致。土豆削皮,是呼娃爱的伟大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这个孙子,总是拒绝着呼娃的情意绵绵。吃多了去皮土豆的杨阿若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本能地爱吃带皮的土豆。爱与被爱的拉扯终于在日常中彼此伤害。虽然还要过很多年,他们才能清晰地知道自己已经和对方在拉扯中融为一体,但在每一个当时,都只能是在突如其来的瞬间令彼此有一点点触动――当初的那一片相遇的紫色注定着永不分离。

    我记得那时节,杨阿若看着偶尔撒奔儿跑回家的女儿,总在琢磨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啥这女儿越长越不像我?不但从外形上如此――这方面不敢多想,漠北民族十足奔放,婚后的呼娃也常常夜不归宿。而且从气质上――那杨阿若从内心里支撑起的一点骄傲就是自己好歹也算读书人,多少有些风华。总之,这个女儿不像自己的问题令杨阿若苦恼不堪,挤占了大部分用来思考武道终极奥义的时间。剑没什么好磨的,呼娃没什么好面对的,我爱她但我确实很痛苦,我能一句诗就和她滚草地,保不准别人也能。这让我十足痛苦,可我又不敢不愿也不舍得失去她。去他娘的武道终极奥义。媳妇儿我爱你,媳妇儿你是我痛苦的深渊。反正――杨阿若每天就这样在草坡上无聊着。

    曾经的杨阿若不是现在的杨阿若,总是有着骚浪贱的无双风华。他的骄傲无处不在,做任何事都可以仅仅是乐在其中。

    比如,某个拉肚子不断窜稀奔向露天茅厕的星夜里,他兴致莫名高涨,灵感划破时空,劈进了脑子,琢磨出了一个千古绝对。提上裤子就直奔当世大儒朱清风朱老先生的府上,又打又闹扰了个鸡犬不宁,直到把朱清风从小妾的肚皮上揪起来强行考对子才算消停。

    “老头儿,你听着,小爷给你出个对子,你对上来了,我就不揪你的山羊胡子,你对不上来,我就给你全薅光喽!你听好了,上联是――日穿十万里清风!”

    我不知道为什么成天讲学天理人欲的大儒朱老夫子为何面无人色没能对出来,我只知道最后他的胡子真就被薅了,但好像杨阿若还是给他留了三两根,杨阿若的原话是:“手酸了,也不好叫人家一把年纪了斯文完全扫地。”

    所以,关于杨阿若的乐在其中,我个人的解读就是他觉得嗨的事应当终生可嗨,永远乐此不疲。虽然显得缺乏幽默感,总是炒冷饭,just有意思来哉,管那么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