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着胡惟庸。
“墨家的传承倒是没有埋没,可惜……”高岳淡漠开口,心里却是凝重了一分。
适才他用的虽是“霸王举鼎”的功夫,其实已经用上了**分功力,便是十个霸王再生,也是大为不如,如若不然,哪里能够硬扛下来。不过接着他用的功夫却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擒龙大力手”,可惜作用却不大。以他的**分功力,莫说是人的血肉之躯,即便是一块生铁,也捏泥一般容易。但胡惟庸的脚踝虽被抠伤,却连筋骨都没有过多损伤。
这是胡惟庸脚上所穿的鞋子起了保护作用。
胡惟庸虽然派头不小,其实却是个极度惜命的角色。他穿着明朝的左丞相朝服,头戴朱元璋才能顶戴的燕弁冠,但他的鞋子却不再是明朝大臣穿的鞋子,而是一双紫金发亮的长靴,包括他披的麒麟刺绣的披风,和这双长靴正是一套同期产物,不但能够护主,防御力极佳,而且有辅助飞行的功能。
这样的技术,即便是今天的科技也远远达不到,毕竟当今所有可以飞行的产物,莫不是依靠能源的损耗,才能达到各种目的。试问一件披风和一双靴子,外表上看起来和普通物品一般无两,但偏偏能让人翱翔天际,飞到接近大气层的高度,能让胡惟庸这等级别的高手,像是“瞬移”一般,两步就能脚踩高岳的头顶,这是何等高明的发明?
可以说,胡惟庸在虚空中的每一步行动,有一大半的功劳都得归功于这简简单单的披风和靴子,这是何等不可思议的事情?
倘若高岳有这样的法宝,攻守兼备,战斗力何止倍增?
不过,这样的法宝既然在胡惟庸这样的角色身上,高岳也唯有道一声“可惜”罢了。武道的真谛,倘若连移动和飞纵之间都要依靠外物,虽然不离“道”字,却偏离出去,也不过小道尔,更违背“武”字的本义。
所谓“万道,不离其宗”,百家归宗,如当年的诸子,无外乎只是“近道”的程度。而墨家子弟,向来崇守,极少出世,故而当今流传下来的“墨子《守城》二十一篇”,虽然高明,寓意深远,但离“道”字还差得远了,本义的东西或许有载,却没有真正流传出来。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墨子为木,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也就是说,墨子虽有匠心,也并非完人,至少公输子鲁班在这一方面尤胜一筹。
只不过墨子和公输子,渊源流长,若说墨家至少还流传下来一些皮毛,那么公输子却连皮毛的东西都没有流传下来,只是让后人徒然喟叹而已。
不过,以高岳的眼力看来,站在诸子的高度,万道不离其宗,让他拿一块三寸之木像墨子一样,在顷刻间削成可载300公斤重的轴承,他是万万做不到,他虽然是门外汉,但大致原理却也能够管中窥豹,知晓一二。
只一抓,他已然知晓,胡惟庸的靴子,所用的材料,绝不是地球上任何一种矿物。其坚硬程度,超越了钨钢。要知道,钨钢号称“工业的牙齿”,但一双靴子能有多厚?高岳一爪“擒龙大力手”下去,居然只是多了十个手指洞,并没有变形。
这样的技艺,也只有达到“法宝”或者“法器”级别,才能做到这一步,凡夫神兵利器,在高岳爪下,和抓碎木头竹片般容易。
此时高岳背对胡惟庸,没有进一步行动。这绝非他不屑将这个老家伙格杀当场,而是这时候,虚空中的“乌云”已经降临下来,距离高岳差不多十丈高度,居高临下,俯视下方,一览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