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抢了她爸爸。从这方面来讲,我的确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她对我意见再大我都能理解。所幸有她妈妈在,女儿的学习教育等方面还算不错。”
“想我博一世,为篮球拼搏了一辈子,家庭都顾不上,也没见取得什么成就。有时深夜回家的路上,我也问自己:这么拼,值得么?”
博一世为林书雅父子一一明说,期间屡屡叹气。人如其名,为了钟爱的篮球,博一世博了一世,却也忽略了家庭。
“为了梦想,总要有所牺牲,好在体能训练上的研究你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也算是努力的回报。总之,我儿子以后就交给你了。”林斌安慰完,直接托付儿子,想必已认可博一世的篮球理念。
“哈哈,放心!咱俩谁跟谁,你儿子就是我儿子!听我的没错,博一博,单车变摩托!要博就博一波大的!我一定把书雅培养成球皇级的球员!”说到篮球、说到训练,博一世瞬间又精神百倍,走出消极情绪的时间够快!
不用说,关于林书雅的未来,俩人在二楼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书雅,你爸已经同意你来唐人队。关于学校的选择还要征求你的意见,不过就不要在学校住宿了,住我家就好。”博一世笑道。
怪不得刚刚说他女儿对自己有好感是好消息。想想也是,如果真住在他家的话,以后和这位美少女相处的时间就多了,好没好感先别说,至少不要让她反感。
“真的吗?!谢谢爸爸!谢谢世叔!”从他们之前的对话中,林书雅也知道问题不大,不过真正听到肯定答案时,他依然很激动。想到以后可能要住博一世家,他又理性问道:“那以后是不是不能在小姐姐面前提起篮球?”
“没事,那丫头也不是全然讨厌篮球。她之所以对篮球有如此大偏见还有一个原因。我在狂人队有个老对手,他女儿跟我女儿自小一块读书,现在高中了还是读同一所学校。女孩子嘛,之间总有一些攀比,我女儿一向成绩好,经常跟她比学习;那女孩从小打篮球,又总拿篮球说事,双方各有所长。本来算旗鼓相当,可那女孩就有个篮球特别厉害的堂弟,整天在诗璇面前炫耀自己的弟弟,这才搞的我女儿越来越反感篮球。如果你能在篮球上帮他找回面子,嘿嘿,她说不定会感激你哦。”博一世笑着解释道,紧接着又意味深长的对林书雅说:
“她那个堂弟来过狂人队,我也认识,跟你一样大,刚刚中学毕业。我见过的少年球员无数,从未见过他这等天赋的,绝对篮球史上排的上号。于我之见,时间不会太久,他便会震撼整个南华赛区的高中联赛。将来你上了大学,他一定是你的劲敌,记住他的名字:陆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