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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威德并行 滇城敬服
是已经承诺过了,若是他投降大兴军,就授予他兵部侍郎之职,这职位和王拙一样仅次于兵部尚书刘体纯。可大兴军和他见过的所有部队可都不一样,要让他现在就带兵出战,他自己心中都没有个底。

    刘体纯大手一挥,“走,咱们这就进城!”

    ……………………

    李元利比李定国也好不了多少,去年过年的时候他在四川,今年看这样子又得在广州过年,本来他想让人去把一家人接到广东来,但太后和母亲都不愿意,此事只得作罢。

    两位老人家考虑得很周全,一是孩子还太小,广东又是出了名的“烟瘴之地”,外来的人容易害病,实际上就是水土不服,但现在的人搞不清楚,认为是有“瘴疠之气”。

    其实和广州比起来,长沙的气候更让人觉得痛苦,冬夏长春秋短,冬天一过,脱了棉袄棉裤马上就能穿半臂短打,好不容易把比广东还热的夏天过完,立马又得套上棉袄棉裤,这下倒好,能省下不少买单衣的钱。

    夏天热死人,冬天冷死人,但漂亮的小娘多,这就是李元利对长沙的印象。

    二是大兴军攻城掠地的速度太快,要是打下一个地方就搬一次家,那一年最少也得搬一次,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经不起折腾。

    太后她老人家说了,日后想搬到燕京去住,要好生看看这座天子之城,李自成当年进燕京时没有带上她,这成了她这大半辈子的遗憾。

    李元利看了这封信只是笑笑,他知道高夫人的意思,不过详细算一算,似乎大兴军打到燕京还真用不了多少时间了。

    和这封信一起到广州的还有红娘子,她是送她的徒弟于梅娘来和李元利成亲的!

    高夫人和黄氏一力促成了此事,秀娘当然也不会反对,而且于梅娘在长沙汉王府住了这么长时间,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的人都把她看成是王爷的妃子,要是李元利不娶她,她绝对会把头发剃了出家去当比丘尼。

    既然所有人都赞同,梅娘自己也是心甘情愿,那李元利也没有什么好娇情的,二十五六岁的年龄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骑在马上走二十里都能硬一路,身边有个女人才不会出问题。

    也就是他自控能力强,要是换了别人处在他这个位置,怕是早就已经妻妾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