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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落魄
什么省油的灯,他知道,余乐这个小子是余家的少主,聪明能干,如今还在读书,就已经帮了他爹不少忙,如今他爹终于死了,自己作为余家的二把手总算是有了出头之日,他断然不可能留余乐这么一个祸患在自己的身边,否则,凭余乐的本事,指不定做到什么程度。所以这个小子,宁杀不留!

    他看着眼前的余乐肩膀耸动,不断咳血,轻蔑道:“余乐,现在余家的家主是我,你别不知好歹。”

    余乐随手抹了一下自己一脸的鲜血,大口大口喘气,半天才一字一句说出来:“余文忠,别为你今天做的决定后悔。”

    余文忠直接笑了出来,他走到余乐面前,脚踩余乐的胸口,俯身冷笑:“为今天的决定后悔?后悔什么?后悔把大少爷您给赶出去了?开玩笑,怎么着,您以后还能变成财神吗?”说完这话,余文忠的表情豁然一变,“你以为你是谁?不就仗着自己是余家的孩子,春风得意几天,如今你还以为自己是大少爷呢?年纪轻轻,就克死自己爹娘,晦气!”

    这话让余乐浑身都跟着犯冷,以前父亲虽说是余家的家主,但是余文忠毕竟是他的弟弟,所以父亲方方面面总是照顾对方,没曾想到,如今余家出了事情,余文忠不止从未对自己的父母有过丝毫感激之情,甚至还对自己如此心狠手辣。

    余乐眼看着余文忠转身,走回自己曾经住着的地方,缓缓关上大门,他眼神支离破碎,好好一个家,现在家不是自己的了,家人也没了,所有的人都离开了自己,警察不愿惹事,最后可以称为亲戚的家人还落井下石。

    余乐握紧自己沾满鲜血,他眼神从一开始的凄凉渐渐变得狠戾,最后满是杀气。

    我要回来,早晚都要回来!

    当天晚上余乐在地上躺到凌晨三点才缓缓站起身,他摇摇晃晃支撑起自己的身躯,离开了余家。

    现在余乐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最近几天因为父母的事情让他落魄的如同一个乞丐,但是他现在必须找个地方住下来,休息一下,冲澡,他还要去学校,要变得更强,夺回自己的东西。

    想到这儿,余乐稍稍蹙眉,最后把自己的视线放在了手腕上。

    这是自己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了,当年父亲花六十万给自己买的手表,虽说是一个小礼物,但是却成了父亲给自己留下的,最后能够带走的东西。此刻手表早就不如之前那么精致大气,刚才被余文忠拳打脚踢一番之后,表上混着血和泥,表面上的玻璃已经碎掉,看起来像是一个街边的地摊货。

    他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认真用衣服把表擦了几下,准备去当铺。

    当铺当初是余家的一个产业,如今怕是已经变成余文忠名下的了,但是之前,父亲和自己对当铺的老板,不算太差,如果老板有钱,又识货,定然不会太亏待自己。想到这儿,余乐转头开始往当铺的方向走。

    到当铺门口的时候也才三点多将近四点,当铺还没有开门,余乐连一个去的地方都没有,一直到早上六年,当铺的门才从里面打开,这个时候余乐又冷又饿,开门的声音让他立刻惊醒,他急忙站起来,一转身就看到了身后的当铺店主黄大年。

    余乐看到这个熟悉的面孔,心里一阵踏实,急忙道:“黄老板?”

    黄大年听到这个声音,跟着有点意外,转身就看到身边站着一个混身褴褛不堪的乞丐,他表情微变:“哪儿来的乞丐,赶紧滚,也不看看这是谁家的店,一大早就过来乞讨,晦气!”

    这话让本来有点希望的余乐心中一凉,他眼看着黄大年要赶人,急忙道:“黄老板,是我,余乐。”

    黄大年听到这话,眯了眯眼,上下看了余乐一眼,半天才恍然大悟;“我当时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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