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敢与他同床。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眼睛颜色不一样的路易肯定是妖怪变的,如果跟他一起睡觉,醒过来的时候说不定就要被吃掉耳朵。
最后陆恒选择了他,因为陆恒不记得其他小朋友的脸,如果午睡的时候,找错了睡觉的同伴,那就有些尴尬了。
就这样,陆恒和路易做了三年的同床小伙伴。两人同床睡午觉,自然建立起了深情厚谊,在幼儿园里的时候,两人同吃同睡,一起玩耍。
可惜的是,在幼儿园毕业之后,路易家就搬走了。小孩子的忘性总是很大,陆恒就渐渐忘记了这个叫路易的小伙伴。
而路易,或者说是程释,也许因为当时已经是历练的最后一世,他的灵魂力量已经越来越强大。他从未有一天忘记过陆恒,记忆反而发酵得越发醇香,他越来越想再见见这个他幼年唯一的朋友。
在外地待到初中毕业之后,程释以愿意跟随父亲出国念大学为交换条件,独自一人回到了陆恒所在的Y城就读高中。
见到以长大成少年模样的陆恒的时候,程释心中那本只是纯粹的友情,却是在那一刻变质了。
然而,程释知道自己大学的时候要出国,不知要过多少年才能回来。于是也没有打扰过陆恒,只是安静的当陆恒的同学,只要每天能看上他一眼就足够。
只是在毕业之时,程释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情愫,写了一封信给他。据他的观察,陆恒好像根本记不住别人的脸,他也不担心这封信会给对方带来什么困扰。
小助手传来的资料最后,定格在两个画面上。
其中一个,是第一天上班的陆恒,被一辆闯了红灯的小轿车撞得高高飞起,远远落在了十几米外。
另一个画面,则是在机场内,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自VIP通道中走出,他一头黑发,眼睛的颜色却很浅,轮廓很深,一看就知是一个混血儿。男人坐上前来迎接的轿车,拿起手机打开微博。他的关注列表,只有一个人。
那人发的最新一条微博是:“入职V城X公司,今天第一天上班。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