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梦境从上个世纪开始, 他背着行囊从广州出发, 远渡重洋去往欧洲留学;他在樱花树下与年轻的伊藤光谈笑风生;他回到战火纷飞的中国,和东北游击队翻山越岭……
他在香港狭小的格子间里给妻儿写下家书;他与二弟郑重约定, 登上开往广州的大眼鸡船。
他在南石头惩教所昏暗的牢房里用铅笔头写下所见所闻;他用自己的性命赌赢了伊藤光残存的人性。
他死不瞑目,但他用生命践行了自己一生的信仰。
时光倥偬,他重生在一个温暖的大家庭里,他喜欢在阳光温暖的日子里推着祖父去公园散步,听那个满头银发的浪子吹嘘自己的发家史,还有自己年轻时代盘靓条顺的二十八个前女友。
他遇到一生挚爱, 在女生宿舍楼下点起烟花向她求婚, 被舍管追着跑了六条街;他二十一岁就当了爸爸, 抱着小小的襁褓笑得像个傻瓜。
浪子死了, 他拆开他留给自己的木箱, 震惊于家族被血泪浸泡的历史;他冒着坐牢的风险伪造权限入侵公司系统,查找罪恶的真相。
他狠心离开了自己的妻儿, 在无数个孤独的夜里与烟草作伴,思考自己看不到光的人生。
但他已经做了取舍,他只能在无尽之路上继续走下去, 走下去。
时空交错, 他终于变成了他自己——Perrey Reeves, 李维斯, “李记”中餐馆的小东家, “老祖母”托管所的副所长。
从五岁到十九岁, 父亲的面容在他脑海中已经模糊成了一个抽象的符号,但那个高大的背影却一直一直出现在他的梦境里。
高中毕业,他和死党结伴去拉斯维加斯度假,他迷迷糊糊接过陌生人递给他的硬币,然后他赢了,像傻子一样抱着沉甸甸的现金,四处打听刚才那个资助他的人去了哪里。
他像个侦探一样找到了那人的酒店,花二十美金买通了计程车司机,尾随对方到Downtown。
炎炎烈日之下,他端着一杯西瓜汁站在Third Street上茫然四顾,然后忽然被人勾住了肩膀。
“别回头,别惊讶,保持微笑。”低沉的声音从头顶压过来,他吓得呛了一下,咳嗽起来。那人连忙顺他的背,低声道歉:“抱歉抱歉,帮帮忙吧小朋友,假装和我是一起的OK?”
那人胸口的T恤带着微微汗湿的气息,那味道让他想起自己失踪了十几年的父亲。他捂着嘴抬头,看到一张棱角分明的男性化的面孔,眼神犀利中带着温柔。
他的耳朵尖莫名有些发烫,不自在地挣扎了一下,触到对方腋下一个硬邦邦的物体。他吓了一跳,这才看清那人花里胡哨的短袖衬衫下面居然掖着一把枪!
“我是警察。”那人耳语着说,嘴唇凑在他耳边,吐出的气息带着淡淡的烟草味,“我在跟踪那个人,看见没有,穿灰色T恤的那个矮个子……帮帮忙,和我一起跟上去。”
他热血沸腾,万万没想到电影里惊险刺激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忙不迭地点头,露出一个机械的微笑,和那人勾肩搭背跟了上去。
灰衣人时而站在街边听人拉琴,时而在喷泉里和幼儿嬉戏,时而蹲在广场边喂鸽子……他和他的“搭档”就像普通的游客一样跟在后面,期间为了伪装还买了两个冰淇淋,和两副一模一样的太阳镜。
终于,灰衣人走进了一栋三层的建筑物,挎着他的男人稍微犹豫了一下,拉着他跟了进去。
灰衣人好像发现了什么,狐疑地盯着他们看。他心跳加速,紧张得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