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重生了。”宋致远泪流满面,“可是成了一个什么东西啊,啊!”
我忽然觉得,能理解了他对我的恨意。
我令他失去心爱的女人。同时,我又是这样一个令科学蒙羞的存在。我是超自然的。我是唯物主义解释不了的夜的生物。我是站在宋致远信仰对立面的,魔鬼。
“就是现在!”我听到被我钳制住的人这样说。
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出的各种武器。
《恶魔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吸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吸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进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吸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下败将。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下,肾脏破裂了。
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器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头皮肤裂开的伤口那样快。
我捂住腰间血液汩汩而出的破损处,逃出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吸血鬼的力量是那样强大。强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可是从那里逃出来时,我感到脸上奔腾的眼泪。
多么可笑。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忘记跑出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我不止一个仇敌。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花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精神控制这种法门。
《恶魔法则》里说,低阶的吸血鬼臣服于高阶吸血鬼,人类则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这种特定的情形,就是精神控制。
但这个黑魔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物的血液所蕴含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出精神控制的。
我去血站顺了点血袋。
很快就找出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看情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郑丽同学,”血族强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接下来是吹蜡烛,切蛋糕。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却起了狂风巨浪。
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我决定要报仇。
以吸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杀人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肉体毁灭。
诛心才是。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